5.艾滋病检测工作人员90%以上接受过自愿咨询检测专业培训;艾滋病防治专职人员 90%以上接受过自愿咨询检测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
6.有效干预措施覆盖当地70%以上的高危人群和流动人口。登记在册吸毒者500人以上的县(市、区),建立药物维持治疗门诊,为海洛因成瘾者提供美沙酮维持治疗,每个门诊点的病人应达到150人以上。开展清洁针具交换试点地区为30%以上的静脉注射吸毒者提供清洁针具。每个县(市、区)要开展各类高危人群行为干预、安全套推广使用工作,在行政区域内所有旅馆业、娱乐服务场所、流动人口集居地、医疗卫生单位、药品经营单位等公共场所推广使用安全套或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各类高危人群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95%以上,安全套使用率达到70%以上,静脉注射吸毒人群共用注射器的比例控制在30%以下,性病年发病增长率低于10%。
7.建立和实施采供血机构、医疗卫生机构输血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制度和执业资格制度,上岗人员100%实行艾滋病和性病防治知识和技能培训。临床用血90%以上来自自愿无偿献血。
8.每个县(市、区)要把防治艾滋病工作重点前移到基层,建立农村以乡村为主,城市以社区和家庭为主,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技术保障,有关部门提供支持的防治艾滋病综合服务区,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庭提供关怀救助的工作机制。符合治疗条件的艾滋病病人50%以上接受抗病毒治疗或中医治疗;有治疗需求的艾滋病病人70%以上得到相应的机会性感染治疗服务。开展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的县(市、区)的覆盖率达到100%,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产妇85%以上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艾滋病致孤儿童100%免费接受义务教育。
到2010年底实现以下目标:
1.省级艾滋病确证中心实验室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2.全省15岁-49岁人口中,城市居民艾滋病防治知识和无偿献血知识知晓率达到 95%以上,农村居民达到80%以上,流动人口达到80%以上,在校学生达到100%,校外青少年达到75%以上。机场、火车站、汽车站、出入境口岸等公共场所90%以上设置艾滋病防治公益广告牌或宣传栏,候机(车、船)室80%以上放置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材料。
3.州(市)、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100%接受过艾滋病防治政策和相关知识培训;艾滋病流行严重地区和边境地区居(村)委会干部100%接受过艾滋病防治政策和相关知识培训;艾滋病防治政策宣讲团的宣讲覆盖100%的县(市、区)。
4.城市社区和乡(镇)卫生人员、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和卫生人员、社区和乡村计划生育服务人员100%接受过艾滋病防治知识和技能培训。提供孕产期保健和助产服务人员100%接受过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知识和技能培训。
5.艾滋病检测工作人员100%接受过自愿咨询检测专业培训;艾滋病防治专职人员 100%接受过自愿咨询检测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
6.有效干预措施覆盖当地90%以上的主要高危人群和流动人口。登记在册吸毒者500人以上的县(市、区),建立药物维持治疗门诊,为海洛因成瘾者提供美沙酮维持治疗,每个门诊、点的病人应达到200人以上。开展清洁针具交换试点地区为50%以上的静脉注射吸毒者提供清洁针具。巩固和强化各类高危人群行为干预工作,各类高危人群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95%以上;安全套使用率达到90%以上,静脉注射吸毒人群共用注射器的比例控制在15%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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