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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收国家公职人员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情况的通报

  (二)措施到位。一是积极宣传动员。各地通过召开会议,媒体宣传、张贴公告、标语等形式,宣传清欠工作意义和有关精神,使清欠工作深入人心。二是认真清理机关事业单位和国家公职人员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的情况,摸清底数,制定清收计划。三是各部门协调配合,运用教育、行政、经济、纪检监察、法律等手段加大清欠工作的力度。
  (三)严肃纪律。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参与清收工作。对不主动偿还欠款的,纪检、监察部门采取诫免谈话等纪律手段督促还贷;对在限期内未还清欠款的,组织、人事部门采取对相关人员进行停职、停岗、停薪,不提拔、不调动、不加薪、不评先、不晋级等措施,督促还贷。如丽江市对两名拖欠数额较大、到期不还的公职人员“动真格”,给予一人开除公职,一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留用二年的行政处分。
  (四)创新方法。清欠工作情况复杂,各地针对不同情况找准“突破口”,积极创新清欠的有效方法。如文山州广南县、砚山县对机关事业单位拖欠贷款,开创性地提出“土地置换”的清收方法,效果显著。德宏州有针对性地采取“五个一”的办法,即:催收一批(通过广泛宣传,积极催收,归还一批),起诉一批(对钉子户,有财产且事实清楚的,起诉一批),扣薪还贷一批(对国家公职人员欠贷这一块,财政方面全州一盘棋考虑,扣其工资归还贷款),处理一批(对多次教育仍不归还贷款的国家公职人员,处理一批,达到处罚少数,教育多数的目的),财政拿一点(属于县乡财政担保或借款用于公益性的欠贷部分,由县、市财政出一点,农村信用社让一点,逐步解决)。通过实行“五个一”做法,清欠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到今年2月末,潞西市机关事业单位清欠进度达到63.3%。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经过一年的努力,我省清欠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是,全省总体清收进展缓慢,未达到预期效果,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一)客观历史原因造成清欠工作难度大。农村信用社欠贷形成时间长,成因复杂,造成清收难度大。部分借款主体目前已基本无力偿还,形成坏帐的风险加大。
  (二)部分欠贷个人抱有拖逃债务的侥幸心理,观望抵制。部分国家公职人员对此次清欠工作不重视,认为清欠只是走过场,不会采取强硬措施,抱有拖逃债务的侥幸心理,采取观望抵制的态度,甚至有少数国家公职人员产生赖帐思想。
  (三)部分地方领导不够重视,督促检查不力,工作尚未落实到位。少数地方领导思想重视不够,至今尚未部署清欠工作。部分地方虽然发了文件、开了会、发了《催收通知》,但清欠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对清欠工作进展情况的检查、督促不够,部门协调不够,工作落实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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