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继续组织教育医疗扶贫和学校医院对口支援。针对贫困地区基础教育条件差和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状况,由教育部门和医疗卫生部门对贫困村、镇实行教育、医疗对口帮扶。努力改善贫困地区的办学条件,加快推进贫困地区基础教育的发展和医疗卫生条件的改善,扩大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覆盖面。
6、继续推行智力扶贫和岗前培训,促进贫困农户劳动力转移。积极抓好智力扶贫工作,推荐贫困农户子女就读技工学校和各种扶贫形式的职业技术学校。建立和完善市农村劳动力培训基地,举办多种形式的岗前技术培训,提高劳动力素质。通过举办各种形式的招工活动,推荐贫困农民到企业工作,促进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增加农民的劳务收入。
7、扶持贫困地区兴办扶贫农业龙头企业。要因地制宜选准项目,选择基础好的种养大户或农产品加工企业为依托,市、县二级财政在资金上给予扶持,或以国有资产参股,以镇(街道)政府受委托行使国有资产管理权、业主负责经营的方式,帮助村镇兴办扶贫农业龙头企业。扶贫农业龙头企业应实行农业产业化经营,以契约形式与农户签订产销协议,为贫困户提供种苗、肥料、技术并收购产品。通过实施产业化扶贫,引导贫困村调整产业结构,逐步形成支柱产业,帮助贫困农户增加收入。要加强贫困村的外引内联,以优惠条件积极为贫困地区引进国内外的资金和项目,兴办工业实业,兴办具有山区、贫困地区资源特色的农产品生产和加工企业,实现产业化生产。
8、继续开展“大禹杯”竞赛活动。每年在南澳、潮南、潮阳选择一批项目、积极争取参加省扶贫办组织的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大禹杯”竞赛活动,推动贫困山区的农田水利标准化建设,逐年逐片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山区生态环境,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9、积极推动老区、山区的工业化进程。有条件的老区、山区要建设工业园区,根据市场需求,从实际出发,大力引进资源加工型工业,发展工厂化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业。要制订投资引资优惠政策措施,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开展经贸合作,积极引进资金、项目、技术,做到抓开发、筑载体、引项目、促发展,积极承接较发达城镇转移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同时,要严格控制重污染性项目的引进,切实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10、全面加强扶贫开发领域中的社会协作和部门合作。随着市场经济的全面发展,扶贫的方式将由过去的政府主导型的方式向政府组织和非政府组织并重的方式转变,要充分利用非公有制经济在市场经济中的活力,帮助贫困农户发展生产,逐步走上自我发展的道路,要引导和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扶贫开发工作,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优良传统,采取不同形式,捐资捐物直接支持贫困地区和贫困户改善生产生活条件。要全方位实施科技、信息和旅游扶贫,推广实用科学技术,扩大科普教育和科技下乡范围,推进山区信息化建设,开发利用山区旅游资源,带动山区农民增加收入。
11、稳定和加强扶贫工作机构,增强扶贫工作机构的调查研究和协调管理能力。各级要建立健全扶贫工作机构,给予相应的编制和工作经费;要加强扶贫开发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各个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各级扶贫部门要加强调研、协调工作,及时掌握和解决扶贫开发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市、县二级扶贫数字化管理系统,做好对贫困村镇的动态监测工作,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贫困乡镇要把扶贫开发作为党委和政府的中心任务,确保如期实现扶贫开发目标。各级党政机关单位,尤其是市直机关单位,要把挂钩扶贫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列入工作日程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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