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扶贫办关于汕头市农村“十一五”扶贫开发规划的通知
(汕府办〔2006〕16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扶贫办编制的《汕头市农村“十一五”扶贫开发规划》,业经第五十九次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扶贫办反映。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九月二十九日
汕头市农村“十一五”扶贫开发规划
一、“十五”扶贫开发计划执行情况
“十五”计划期间(2001-2005年),市委、市政府下发《汕头市农村“十五”扶贫开发计划》、《关于加快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革命老区和山区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十项民心工程”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对扶贫开发工作从方针上给予指导,从政策上给予一系列扶持。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山区老区贫困地区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我市扶贫开发工作取得较大成效,山区、老区、贫困地区国民经济发展速度明显加快,经济结构明显优化,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经济收入明显增加。基本实现了速度、结构和效益的同步提高。
一是贫困村集体经济纯收入大幅度提高。认真落实“千村扶贫”、“挂钩帮扶”和“产业化扶贫”等措施,全市113个贫困村集体经济纯收入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增强了自身造血功能,基本实现“十五”扶贫开发计划目标。“十五”期间,全市各级各部门共投入扶持贫困村资金4000多万元,其中,市财政投入资金2000万元,扶持贫困村发展各类建设项目450个,为贫困村集体经济的发展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全市113个贫困村集体经济纯收入为393.8万元,有29个实现脱贫目标。
二是农民读书难、住房难、看病难、行路难、饮水难等问题和最低生活保障逐步解决。从2002年至2005年,全市共改造薄弱学校169所和三批老区小学96所;共下达农村困难家庭免收义务教育阶段书杂费控制指标287634人次,资助金额10757.5万元;从2002年起对中小学收费全面实行“一费制”,减轻了农民的负担;2005年我市小学、初中学龄人口入学率分别为99.50%和91.30%。从2002年起,我市共推荐862名农村家庭人均年纯收入1500元以下贫困户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免费就读我市二所技工学校,使他们学习成为有一技之长的德能兼备的技能型人才,实现省提出的“培训一人,输出一人,脱贫一户”的目标,现有二届410人实现了就业,受到社会和众人的好评。全面启动农村安居工程,帮助农村贫困危房户改造危房。全市列入农村安居工程总体规划的贫困危房户有11633户,占全市农村总户数的1.64%。2004年完成1050户贫困危房户危房改造,受到广大群众的称赞。“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救助基金”逐步完善,有102万名农民参加了农村合作医疗,复盖率32.02%,贫困农民“看病难”的问题有所缓解。农村基础设施不断改善,交通建设迈上新台阶,完成农村公路路面硬底化113个村178.5公里。解决农村饮水困难人数70.365万人。农村电网改造任务基本完成。实现村村通电视和程控电话。全市农村享受低保人数达17061户、43363人,占农村总人口的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