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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06年汕头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进一步整治和规范食品流通环节经营秩序
  1、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要严把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准入关,始终坚持先证后照,坚决依法取缔无照经营。要对涉及食品生产、销售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资格进行全面清理。主要内容包括证照是否齐全有效、经营事项与登记事项是否一致、是否通过年检和验照等。
  2、加强市场食品质量监管。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准入体系,逐步扩大对食品的日常监测和快速检测的覆盖面,配备食品快速检测设备,完善食品安全监测数据直报点制度。要按照广东省工商局《2006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加大食品市场日常监管力度,开展重点区域、经营者自律承诺和节日食品市场等专项执法检查,依法查办食品违法案件。加强对食品退市的监管。
  3、继续深入推进我市市场食品准入管理。在原有推行市场食品准入管理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做好扩面、巩固、提高工作。按照市场食品准入管理目标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目标任务按时按质完成。同时,对已实施准入管理的市场、超市,要坚持“回头看”,进一步完善准入管理制度,提高准入管理水平。
  4、继续推进“三绿工程”,确保上市销售食品的渠道正、品质好、手续全。进一步加强对生猪屠宰行为的规范管理,有关部门要在去年开展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监管,整顿和规范肉品流通秩序。建立健全生猪及肉品出入登记与查票验证制度,强化检验检疫制度,力保检疫率达到100%的要求,严禁私屠滥宰、未经检疫和检疫不合格的肉品进入流通销售领域。要继续开展对酒类市场的专项整治,坚决打击无证经营(酒类零售许可证)和售假行为。
  (五)加强食品卫生许可和监督
  1、继续推进“食品安全行动计划”,贯彻实施《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严格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单位卫生许可方面的规范和要求,加大食品卫生监督抽检力度,尤其要加强对学校周边快餐店、儿童食品和酒楼餐饮业的卫生监督检查。
  2、开展卫生许可专项整治。严格卫生许可证的发放审核和监督,要在2006年10月底前,对辖区内的婴幼儿配方食品、瓶(桶)装水、膨化食品、食用植物油等生产企业和学生营养餐配送单位的卫生许可情况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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