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推进农村食品安全流通网、监管责任网和群众监督网建设。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立农村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队伍,填补监管空白。
(二)狠抓农产品污染源头治理
1、深入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按创建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优势产品和出口产品生产基地的标准,做好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的规划建设。组织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认证,推行良好农业规范(GA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的活动。启动“龙头企业(公司)+农户+标准(科技)+基地”的管理模式,指导农产品生产者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加工,实行集约化生产经营模式。继续开展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对进入市场的农产品实施检验合格证、标识、发证、凭证上市、追溯处理等管理制度,把好农产品市场准入关。
2、强化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继续开展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禽类产品检疫、畜产品“瘦肉精”和水产品“氯霉素”等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监测范围逐步覆盖全市各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等。充分发挥市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的作用,不断扩大检测检验的范围,促进农产品污染源头追溯工作,根据2005年农业部门提供的蔬菜农药残留、禽类防疫、畜产品兽药残留和水产品药物残留等监测结果,开展针对性的专项整治行动,并定期向社会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信息。
3、深入开展对农业生产环境、投入品、生产过程的治理。继续推行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的相关计划,加大对滥用禁用药物的监督力度,推广使用高效低残农药、兽药。认真执行国家关于禁用限用农药和兽(渔)药物的规定,健全农业投入品采购、使用档案记录制度,开展对农产品生产中使用违禁药物的专项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使用违禁药物的行为。强化农资产品质量监管,大力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强化服务指导,提高农民科学选购和使用农资水平。
(三)强化食品生产加工监管
1、严格对食品的质量安全进行监管。要继续做好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厂点的普查建档工作,严格证后监管,依法查处无证生产企业,对发现有生产假冒伪劣、掺杂掺假食品违法行为的获证企业,要坚决依法吊销其食品生产许可证。认真组织开展强制检验和专项监督抽查,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严格出厂检验。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部署,加快实施食品包装材料、食品添加剂等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许可、强制检验等市场准入制度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备案制度。进一步完善区域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实现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理,防止出现行业性、区域性问题。
2、深入开展食品执法打假工作。按照市政府办公室下发的《汕头市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实施方案》要求,针对我市2005年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存在的问题,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米、面、油、桶装水、肉制品为重点产品,以作坊式加工点、有制假记录、无标生产和质量卫生不稳定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以及无证照生产为重点对象,进一步抓好食品生产加工业的整顿工作,尤其要对潮汕传统酱腌菜、蜜饯凉果等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和小作坊,要专门组织研究提出具体监管意见和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对无证照 (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生产食品的违法现象,要积极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有效遏制无证无照或者证照不齐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规范食品标签标志,加强对非食品原料的风险监测,严厉打击以非食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食品制假售假违法行为。推动食品标准建设,提高企业标准化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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