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大对发布违法广告、群众投诉多和有质量隐患品种的抽验力度。强化对经营疫苗、血液制品等重点监管品种企业的监督检查。继续治理“一药多名”,开展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的专项检查。
4充分利用现有农村医药卫生资源,并结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推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监督网的建设,进一步规范农村药品供应渠道,建立健全专、兼职相结合的农村药品监管队伍,不断提高农村药品安全水平。
(四)提高用药水平,强化监测评价,整顿药品使用环节。
1推进医疗机构药品规范管理,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加强临床合理用药的宣传、教育、管理与监督,强化特殊药品的监督管理,规范处方行为。逐步实行按药品通用名处方,探索开展处方点评工作。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开展临床用药监控,指导医疗机构实施抗菌药物用量动态监测的超常预警,对过度使用抗菌药物的行为及时予以干预。
2强化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的监测。各级药监、卫生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监测机制,落实人员和责任。对化学药品注射剂、中药注射剂、多组分生化注射剂、疫苗和医疗器械等产品不良反应(事件)进行重点监测和再评价,及时、有效处置群体性不良反应事件,视情适时采取警示、公告、召回和淘汰等措施。
(五)严厉整治以食品冒充药品的违法行为。
严厉整治与药品同名、食品冒充药品的违法行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保健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字〔2005〕187号);对与药品同名的食品,由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
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依法查处。
(六)大力整治虚假违法的药品广告。
严格执行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制度,提高审批透明度;加强对新闻媒体广告发布行为的监管,建立新闻媒体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责任追究制和行业自律机制;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监测力度和对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等广告活动主体的监管力度,尤其要加强对资讯服务类和电视购物类节目中有关广告内容的监管;建立违法广告公告制度和广告活动主体市场退出机制。
三、实施步骤
这次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至2006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