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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四)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增强农村经济发展活力
  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积极推进以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县乡财政管理体制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一是积极稳妥地推进乡(镇)机构改革。要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适当调整乡(镇)在经营管理上的职能,努力建设服务型、法制型政府。二是加大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力度。进一步明确各县(市)对发展农村义务教育的责任,巩固以政府投入为主的经费保障机制。加快改革农村教育行政管理体制,调整和优化师资结构和教师队伍。三是进一步改革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提高自我保障能力。
  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改革。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要在完善治理结构、强化约束机制、增强支农能力等方面取得成效,进一步发挥其农村金融主力军的作用。积极培育农村金融市场,探索建立更加贴近农民和农村需要、由自然人或企业发起的小额信贷组织,对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实行多种抵押担保形式。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的试点范围,鼓励商业性保险机构开展农业保险业务。
  改革户籍制度,促进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的建立。一是改革户籍制度。实行按居住地登记的户籍管理制度,对已进城务工、经商且有稳定收入、稳定住所的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及时办理城镇户口,并在就业、上学、社会保障等方面与城镇人口一视同仁。二是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继续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收费,建立城乡统一、公平竞争的劳动力市场。努力解决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以及劳动条件恶劣、劳动安全和职业病防护没有保障等问题。
  (五)广辟融资渠道,加大对农业和农村投入
  按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总体思路,不断增加各级财政对“三农”的投入。在稳定现有各项农业投入的基础上,新增财政支出要切实向“三农”倾斜,逐步建立稳定的农业投入增长机制。要把农村教育、文化、卫生、科技等的发展纳入公共财政范畴,新增的社会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农村。
  优化财政性支农投资结构、方式和途径,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一是调整支农投资结构。从服务于生产性基础设施更多地转向支持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二是改革政府支农投资方式。从直接投资转向通过投资补助、贴息等多种方式,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农业领域。三是加强政府农业投资管理。稳步推进投资体制改革,整合政府支农投资,提高投资效率。
  深化项目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对使用政府投资的农林水利建设项目,可推行项目法人招标和建设项目代建制,完善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加强政府对建设全过程的监管。搞好农村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对农村小(微)型水利工程、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等水利设施,有条件地采取拍卖、租赁、承包经营等方式,盘活存量资产,调动农民参与建设和管理的积极性。
  改善投资环境,拓宽融资渠道。在努力争取省和国家支持的同时,通过招商引资和经济合作,广泛吸引国内外企业和个人,以资金、技术、人才参与农村经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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