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矿产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五)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1.调控开发总量和方向。根据全州矿产资源实际,保持矿产资源开发总量与社会经济发展规模相适应。鼓励开采资源储量丰富,采选冶条件好、经济社会效益明显、对生态环境影响小的矿种,如煤、油页岩、地热、金、铜、铅、锌、镍、钼、钨、铁(钒、磷)、水泥用石灰岩(大理岩)、硅灰石、沸石、红柱石、陶粒页岩、矿泉水等。限制开采市场供大于求、资源储量不足、采选冶条件复杂、经济效益差、对生态环境影响较严重的矿种,如泥炭、粘土等,特别是要限制粘土实心砖的生产,严禁新建、改建和扩建粘土实心砖生产线,逐年降低矿山数量和生产量,通过政策引导和宏观调控等措施促进煤矸石、粉煤灰制砖规模的扩大,在条件成熟时用陶粒页岩等新型建筑材料矿产取代粘土实心砖。禁止开采不符合国家现行政策、经济效益差、对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的矿种,如砂金矿、独居石砂矿等。
  煤:按照整体布局规模调控煤炭开采总量。限制或关闭生产能力1万吨/年以下的矿井,在资源整合的前提下鼓励保留矿井走联合、改选的路子,提高装备水平,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改进采煤方法,扩大生产规模,使单井生产规模逐步达到3万吨/年以上,新建矿井的生产能力不低于6万吨/年。大力推进煤矸石、石煤、劣质煤的综合利用。
  油页岩:矿山企业应在开拓井巷工程的基础上,通过自身努力及相关部门的支持与协调,加快煤油厂的建设,力争早日投产、达产。
  铁矿:关注敦化市塔东铁矿的勘探、开发进程,通过补充勘探工作,提高矿产资源储量控制程度。加大对该类型铁矿的采选冶实验研究力度,力争取得新的技术突破,为开发利用创造条件。鼓励和支持完成勘查评价的矿区适时转入开发阶段,并努力实现资源整合,联合重组,促进资源合理利用。
  金矿:在保持海沟黄金矿业和紫金黄金矿业主矿区黄金产量稳定的前提下,加快龙井市开山屯、八道、汪清县闹枝、九三沟、杜荒岭、刺猬沟等小矿山资源的评价和深度开发,扩大生产能力,提高全州黄金产量及经济效益,保持我州在全省黄金生产的领先地位。
  石灰岩(大理岩):按照因地制宜、规模开采、优质优用的原则,保持水泥用石灰岩(大理岩)开采总量与市场需求相适应,逐步关闭和淘汰生产能力在10万吨/年以下的水泥用石灰岩(大理岩)小矿山,严禁将水泥用石灰岩和大理岩作为普通建筑用开采。
  2.开发利用区域布局和开采规划分区原则。按照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发挥优势、突出重点、规模开发、集约利用、协调发展的总体思路,根据全州矿产资源特点和矿产业生产力发展现状,以市场为导向、以资源为基础、以矿产业后续加工产业为依托,确定敦化塔东铁矿(勘查)、敦化大石河橄榄石宝石、安图海沟黄金、安图二道白河矿泉水、地热(勘查)、和龙福洞煤炭、和龙松下坪煤炭、和龙庆兴煤炭、和龙石人沟钼矿、和龙西城-八家子水泥原料、龙井天宝山铅锌钼矿、龙井开山屯黄金、汪清罗子沟油页岩、汪清金仓-杜荒岭黄金、汪清庙岭水泥原材料、珲春小西南岔金铜、珲春大湾沟红柱石、珲春杨金沟钨矿(勘查)、珲春煤田煤炭、图们凉水煤炭为全州矿产资源开发基地。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