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能源“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青政办〔2006〕142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青海省能源“十一五”发展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六年十月十五日
青海省能源“十一五”发展规划
(2006年10月)
能源是基础产业。制定能源发展规划,推动能源又快又好发展,对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加速工业化进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规划根据《中共青海省委关于制定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青海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主要阐明“十一五”期间全省能源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政策措施,明确政府工作重点,引导市场主体行为,推动全省加快能源发展,优化能源结构,增强保障能力,提高利用效率。
一、“十五”能源发展情况及“十一五”能源生产和消费预测
(一)“十五”主要成就
“十五”期间,我省能源工业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投入力度加大,开发规模扩大,结构趋于合理,能源生产、供应的质和量都迈上了新台阶,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发展的最好时期。“十五”期间,全省能源建设完成投资350亿元,是“九五”的2.4倍。2005年全省一次能源总量达到1645万吨标准煤,消费总量1522万吨标准煤,自给率108%。
1、电力
电源。建成了一批水、火电机组。2005年全省发电装机容量达到600万千瓦,“十五”新增装机容量200万千瓦。建成了尼那等水电站,开工建设了公伯峡、拉西瓦等水电站,新增水电装机158万千瓦。建成了桥电5号机,开工建设了华电大通2×30万千瓦机组、西海火电厂等一批火电项目,新增火电装机43万千瓦。水电资源开发,由“九五”期间的黄河干流重点开发发展到“十五”期间全面开发。火电建设,从“九五”建设12.5万千瓦机组发展到“十五”期间建设30万千瓦机组,建设规模和水平迈上了新台阶。天然气发电有了新突破,格尔木燃气电站开工建设。玉树、果洛州通电工程全面启动,建成了黄河源、禅古、扎曲等一批小水电站,解决了全省最后一个无电县-玛多县的用电问题,增强了网外地区供电能力。建成光伏电站114座,解决了青南牧区102个无电乡政府及所在地近万户农牧民通电问题。这些电源建设项目的陆续建成投运,有效缓解了全省电力供应紧张的局面,保障了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电力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