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交通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关于省道306线乐山金乌段公路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2006年11月14日 川交发[2006]55号)
乐山市交通局、财政局、物价局:
你们《关于S306线金乌段公路改建工程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的请示》(乐市交[2006]17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省道306线金口河至乌斯河段,经省计委川计交邮[2000]358号文批复改建立项,省交通厅和物价局川交公路[2001]73号文批复为峨眉至金口河公路的延伸段,按政府还贷公路项目立项,全长141.9公里。金河口至乌斯河段长31.9公里(乐山段16.7公里、雅安段15.2公里),按二级公路、水泥砼路面改建,省交通厅公路局交路工函[2004]226号、交路工[2005]52号和交路工[2005]120号文批复概算总投资为7747.97万元,其中:无偿投入为3942万元(省补助3692万元、国债250万元),有偿投入为3805.97万元。该工程已交工验收,经审查,同意该段按政府还贷公路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以偿还银行贷款。
二、按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川交公路[2004]119号文要求,该段路收费工作由乐山市交通局实施“统收统支、统贷统还、总量控制”管理。
三、该路段不新设收费站,其试行收费标准按一类车6元/车、次,由乐山金口河收费站(K113+030M)统一收取,不再新增收费人员。该站收费标准调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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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路名称│ 车型│ 一类车 │ 二类车 │ 三类车 │ 四类车 │ 五类车 │
│ │ 标准 │ │ │ │ │ │
│ │站名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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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306线 │金口河收费站│ 13 │ 24 │ 39 │ 52 │ 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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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一)车辆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