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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交通厅关于印发《省交通运输工会财务会计工作竞赛评比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交通厅关于印发《省交通运输工会财务会计工作竞赛评比办法》的通知
(浙交工会〔2006〕39号)


所属各基层工会:
  《省交通运输工会财务会计工作竞赛评比办法》已经各基层工会财务人员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十月十二日

省交通运输工会财务会计工作竞赛评比办法

  为适应新形势下工会财务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工会财务会计业务基础工作,充分调动基层工会组织和财会人员做好财务工作的积极性,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推进工会财务工作建设,根据省总有关规定,结合本会实际,对原竞赛评比办法修订如下:

  一、竞赛内容和评分标准

  1、按季足额上解经费,每季得5分,全年共20分。有欠缴现象的酌情扣分。
  2、按季及时上解经费的(季度终了10天内上解),每季得5分,全年共20分。不按时上解的本季度不得分。
  3、本年上解经费高于上一年上解经费的得10分。
  4、及时、准确、完整编报本级年度预算和决算,共20分。其中:及时报送决算得5分,迟报不得分;有详细说明的得5分,无说明或过于简单的不得分;数字正确、印章齐全、装订整齐的得5分,数字差错较多的扣2分,印章不齐全的扣2分;经费收支预决算须由同级经审会(经审员)审查,写出审查意见并有签章的得5分,无审查意见的不得分。
  5、及时、完整、准确编报《工会资产年度统计表》,得5分,报送及时得2分,数字准确的得2分,有文字说明和情况分析的得1分。
  6、及时、完整、准确编报《决算补充资料表》,得2分。上报不及时扣1分,数字准确、内容完整、印章齐全的得1分。
  7、认真做好经费收缴分析工作得8分。其中:及时、准确、完成编报《上解省总经费分类统计表》,并附文字分析材料的得5分;及时上报上半年经费收解情况分析材料得3分,未报不得分。
  8、财务管理规范5分。其中:财务工作目标和岗位责任制度健全得1分;配备具有会计从业资格专兼职财会人员得1分;财务人员每年至少参加一次以上培训的得1分;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遵守财经纪律,无违章违规情况,得2分,有违章违规情况的不得分;无制度不得分。
  9、及时报送竞赛自评表和年度工作总结,得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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