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保护区:从一级保护区上界起上溯2500米(南宝乡龙洞村四组)的水域及其河岸两侧纵深各200米的陆域;
准保护区:从二级保护区上界起上溯5000米(南宝乡龙洞村三组)的水域及其河岸两侧纵深各200米的陆域。
(九)邛崃市高何镇自来水厂。设计取水能力300吨/日,取水水源为莲花山沟渠。
一级保护区:以取水点起算,上游1000米(沙坝社区10组)至下游100米的水域及其河岸两侧纵深各200米的陆域。
二级保护区:从一级保护区上界起上溯2500米(沙坝社区10组环路处)的水域及其河岸两侧纵深各200米的陆域。
准保护区:从二级保护区上界起上溯5000米(高河玉林山)的水域及其河岸两侧纵深各200米的陆域。
(十)邛崃市天台山镇太和自来水厂。设计取水能力300吨/日,取水水源为杨田沟渠。
一级保护区:以取水点起算,上游1000米(杨田村9组)至下游100米的水域及其河岸两侧纵深各200米的陆域。
二级保护区:从一级保护区上界起上溯2500米(杨田村)的水域及其河岸两侧纵深各200米的陆域。
准保护区:从二级保护区上界起上溯5000米(天台后山木杠)的水域及其河岸两侧纵深各200米的陆域。
(十一)双流县籍田水厂。设计取水能力2000吨/日,取水水源为大林镇鲢鱼洞水库。
一级保护区:以取水点为中心,半径500米范围内的水域、陆域;渠道上从输出口至取水点的水渠水域及其两侧纵深各200米的陆域。
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外的水域和正常蓄水线以上200米范围内的陆域以及流入鲢鱼洞水库的河流的入口上溯2500米(玉皇小学)的水域及其河岸两侧纵深各200米的陆域。
准保护区:从二级保护区河道上界起上溯5000米(罗家干堰)的水域及其河岸两侧纵深各200米的陆域。
(十二)双流县太平水厂。设计取水能力600吨/日,取水水源为太平镇塔寺沟水库。
一级保护区:以取水点为中心,半径500米范围内的水域、陆域;渠道上从输出口至取水点的水渠水域及其两侧纵深各200米的陆域。
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外的水域和正常蓄水线以上200米范围内的陆域。
准保护区:从二级保护区河道上界起上溯5000米的水域及其河岸两侧纵深各200米的陆域。
(十三)双流县正兴供水站。设计取水能力300吨/日,取水水源为正兴镇田家寺村红莲水库。
一级保护区:以取水点为中心,半径500米范围内的水域、陆域;渠道上从输出口至取水点的水渠水域及其两侧纵深各200米的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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