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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2006-2010年)计划》的通知

  18.重视青少年和儿童体育。“百万青少年”健身活动要从娃娃抓起,延伸到幼儿体育。指导研究不同年龄阶段青少年儿童健身活动的特点,促进青少年健康素质的提高。
  19.关心老年人体育工作。发展老年人体育组织网络,开展适合老年人的健身活动,扩大老年人的体育人口,到2010年,城乡基层老年体协达到80%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老年人占老年人总数的50%以上,城市占70%。
  20.关爱社会弱势群体的体育健身活动。为他们提供必要的活动场地,定期组织开展适合他们特点的健身活动。发展民族民间传统体育项目,积极开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活动。
  21.发展具有地方民族特色的非奥运体育项目。加强对非奥运项目和新兴的健身休闲体育项目的研究和推广;利用地方资源优势,发展登山、户外营地、拓展运动等具有地方特色的体育旅游和体育休闲项目。
  22.积极参加和申办全国体育大会和其他群众性综合运动会,积极探索大型群体活动规律,发挥其综合效益,推动群众体育活动更加深入持久地开展。
  (六)加强群众体育法制建设、科学研究和宣传工作,促进全民健身事业全面健康发展
  23.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侵占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的行为。
  24.发挥我省体育科研机构和体育院校的作用,积极开展群众体育应用研究和开发推广健身新项目;根据国民体质监测结果分析研究,制定适合我省的“小康体育”指标体系。
  25.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强对全民健身、奥林匹克知识和法规制度的宣传,增强广大群众的健身意识,传播“科技奥运、人文奥运、绿色奥运”的理念,形成“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的良好氛围。
  (七)加强对外交流,更新思想观念,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
  26.积极参加国家每年举办的基层群体干部培训班。主动与群众体育发达的省市和地区进行群众体育交流,拓展交流范围,丰富知识,提高群众体育骨干队伍的整体素质。
  27.加强青少年体育、社区体育、农村体育、社会体育指导员等多方面的交流与合作,促进我省全民健身事业的健康发展。
  五、实施工作考核评价
  (一)《山西省实施〈纲要〉(2006-2010年)计划》既是群众体育“十一五”时期的奋斗目标,也是省人民政府对全省人民的承诺。
  地方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要树立强烈的目标责任意识和基层服务意识,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完成《纲要》所确定的到2010年的奋斗目标,为研究制定2020年的奋斗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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