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消费信贷保证保险和出口信用保险。稳步推进住房、汽车等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促进消费增长。积极推进建筑工程和项目融资等领域的保险业务。支持发展出口信用保险,促进对外贸易和投资。
(三)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等人身保险,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积极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等业务。在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同时,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通过商业保险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障计划,提高员工整体保障水平。鼓励个人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丰富社会养老保障层次。充分发挥保险机构的专业优势,支持保险机构拓展补充养老保险服务领域,积极参与企业年金业务,探索运用年金保险机制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未来生活保障,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大力推动健康保险发展。积极发展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城镇职工补充医疗健康保险,加快发展疾病保险、医疗保险等健康保险。积极探索商业保险为民政优抚对象、低保对象等社会弱势群体提供医疗保障的有效方式,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体系。支持保险机构与医疗机构开展广泛、深入的合作,构建有效的医疗风险控制机制。
三、加快改革创新步伐,增强保险业的综合竞争能力
(一)进一步完善保险市场体系。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的同时,加强政府宏观调控和政策引导,不断完善我省保险市场体系。积极支持中、外资保险公司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支持发展保险中介机构。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省内企业在我省发起设立中资保险机构,或参股股份制保险企业。支持省内各保险公司向保险主体较少的县 (市)延伸设立机构,支持在经济发展较好的乡镇设立保险服务机构,进一步增强县域保险服务功能,提高少数民族地区和欠发达地区保险服务水平。
(二)深化保险企业改革。保险企业要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为重点,进一步规范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者的权责,强化决策、执行和监督制衡机制。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力度,完善和落实保险经营责任追究制,提升内部管控水平和核心竞争力。转换经营机制,深化人事、用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科学的考评体系,探索规范的股权、期权等激励机制。积极实施人才兴业战略,坚持以人为本,深化人才体制改革,加快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保险营销人才队伍的建设,优化人才结构,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
(三)推进保险创新。健全以保险企业为主体、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引进与创新相结合的保险创新机制。鼓励和支持保险公司在体制机制、管理模式、产品服务、销售渠道等方面开展创新。根据不同层次、不同职业、不同地区人民群众对保险的需求,开发适销对路的区域性产品,优化产品结构,拓宽服务领域。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保险产品科技含量,发展网上保险等新的服务方式,实现营销方式的创新。充分发挥保险中介机构在承保理赔、风险管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提供更加专业和便捷的保险服务。支持探索银行业、证券业与保险业更广领域和更深层次的合作,提供多元化和综合性的金融保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