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要任务。积极拓宽保险服务领域,更好地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健全保险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继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增强行业综合竞争力;推进保险改革创新,调整优化结构,转变增长方式,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强和改善保险监管,防范化解风险,切实保护被保险人合法权益;完善政策措施,宣传普及保险知识,推动保险诚信建设,营造我省保险业跨越式发展的良好环境。
(三)总体目标。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结合我省实际,建设市场体系完善、服务领域广泛、经营诚信规范、综合竞争力较强,发展速度、质量和效益相统一,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现代保险业。具体而言,一是保持快速发展的连续性和持续性,力争发展速度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到2010年保费规模在现有基础上翻一番。二是保险业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能力明显提高,保险发展和经济发展的互动效果更加显著。
二、努力拓宽保险服务领域,提高保险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
(一)积极稳妥地发展“三农”保险,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稳步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按照“先起步、再完善,先试点、再推广”的原则,围绕我省新时期扶贫攻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把农业保险作为支农方式的创新,纳入农业支持保护体系。统筹规划,选择政府主导下的政策性保险模式,尽快研究制定我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方案,将烤烟、商品牛、奶牛等产业化、商品化、市场化程度较高的特色农产品作为试点产品开展试点,总结完善后逐步推开。研究建立运用财政补贴支持农业保险发展的政府扶持机制。探索建立多形式经营、多渠道支持、多层次分担的农业巨灾风险防范与救助的保险保障体系。探索发展相互制、合作制等多种形式的农业保险组织。
大力发展适合“三农”的商业人身和财产保险。积极探索运用商业保险建立“三农”风险保障机制,不断提高农村居民的保障水平。针对农村特点和农民需求,完善农村保险服务机构,因地制宜地研发保费低廉、保障适度、缴费灵活、条款通俗、投保理赔简便的农村简易人身保险和住宅、农机具等财产保险业务。从外出务工农民较为集中的县、乡入手,积极开展外出务工农民意外伤害保险试点,切实提高农民工意外伤害风险保障水平。积极探索保险机构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的有效方式,推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健康发展。支持开展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等业务,建立被征地农民的长期补偿机制。认真贯彻落实节育手术保险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险制度,支持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二)大力发展责任保险等业务,促进安全生产和经济发展。采取市场运作、政策引导、政府推动、立法强制等方式,重点推动责任保险等业务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