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强气象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在实施重大科技计划中,要重视气象领域的科学研究,加强气象科技创新基地建设,给予气象科研稳定的投入支持。气象部门要加强与有关科研部门和高校合作,深入开展气象观测、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人工影响天气、气候资源利用等领域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加快气象科技成果的应用和推广,提升气象业务服务的科技含量。要加强气象科技人才队伍教育培养力度,全面提高气象人才队伍素质,提升气象业务服务水平和科技创新能力。
(六)加快一流台站建设。按照温家宝总理视察中国气象局时提出的加快“一流台站”建设的要求,坚持“统筹规划、多方筹资、分级分步实施”的原则,加快气象台站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综合改善。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要把气象台站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当地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加大气象台站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综合改善的投入力度,实行中央、市级、区县政府配套投资、共同建设,促进气象台站快速发展。
三、充分发挥气象综合服务作用
(一)加强重大气象灾害预防服务工作。市气象部门要根据防御重大气象灾害的需要,组织开展跨地区、跨部门联合监测。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重大气象灾害监测、预警预报、灾害评估信息,要利用多种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将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时播发给广大社会公众。影视媒体要在显要位置悬挂重大气象灾害预警标识,并适时增播和插播重大气象灾害信息。重大气象灾害发生后,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防御、救助和灾情调查工作,要积极采取人工影响天气等防御措施,减轻重大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气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灾害的评估工作。
(二)做好三峡库区气象服务工作。要围绕三峡库区产业发展、生态环境建设和重大项目建设等加强三峡库区气象灾害及山洪、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次生灾害的监测、预报工作,提高防灾减灾能力,为建设山川秀美、经济繁荣、人民安居乐业的三峡库区提供气象保障服务。同时,要加强三峡水库形成后库区局部气候变化及其对生态环境、经济建设、人民生活影响的研究,要进一步建立、完善三峡库区局部气候监测、预警体系,加强三峡库区气候变化及其影响评估与适应措施研究,建设三峡库区气候与生态环境重点实验室。
(三)加强城市气象服务工作。要建立和完善城市气象灾害监测、预报和服务体系,开展城市持续性高温、暴雨、大风、雷电、大雾等气象灾害预警预报和城市灾害风险评估,及时发布城市气象灾害信息,扩大预警信息覆盖面。推进“蓝天行动”,加强大气成分监测、预警预报,开展城市环境气象相关科学问题研究。要进一步加强城市气候变化及其影响研究,开展城市规划和重点工程建设的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要建立气象与卫生、环保等部门的合作机制,积极开展天气、气候和气候变化对疾病发生规律、病理影响机理的综合研究,开展医疗气象业务服务,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环境事件等应急处置提供气象保障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