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人100%接受过艾滋病防治政策和相关知识培训;省、市州艾滋病防治政策宣讲团的宣讲覆盖95%以上的县市区。
3.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监管场所卫生服务人员90%以上、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卫生员和计划生育专干70%以上接受过艾滋病防治知识和技能培训。提供孕产期保健和助产服务人员90%以上接受过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知识和技能培训。
4.承担艾滋病检测咨询工作的人员95%以上接受过自愿咨询检测专业培训;艾滋病防治专职人员100%接受过自愿咨询检测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
5.有效干预措施覆盖当地90%以上的主要高危人群和流动人口。登记在册吸毒者500人以上的县市区,建立药物维持治疗门诊,为70%以上符合条件的吸食阿片类毒品(主要指海洛因)成瘾者提供药物维持治疗。在药物维持治疗试点没有开展的地方,开展清洁针具交换试点,为50%以上的静脉注射吸毒者提供清洁针具。各类高危人群艾滋病基本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坚持正确使用安全套比率达到90%以上,静脉注射吸毒人群共用注射器的比例控制在20%以下。
6.基本建立起整体布局合理,网络覆盖到位,管理科学规范,质量保证可靠,系统运行良好的采供血服务网络,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其中自愿无偿献血达到95%,阻断艾滋病经采供血和医源性传播发生。每个县市区建立一个性病规范诊疗和预防保健服务的示范医疗卫生机构。
7.符合治疗标准的艾滋病病人80%以上接受抗病毒治疗或中医药治疗;有治疗需求的艾滋病病人90%以上得到相应的抗机会性感染治疗服务。90%以上县市区开展产前艾滋病毒抗体检测和咨询,对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产妇90%以上采取药物阻断和人工喂养干预措施。
三、防治策略和行动措施
(一)广泛深入开展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知识宣传教育,营造关爱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艾滋病病人和支持艾滋病防治的社会环境。
1.在全省范围内,对所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所有在职管理人员进行艾滋病防治政策宣讲。由省人民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成立省级艾滋病防治政策讲师团,对市州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进行一次巡回宣讲;市州人民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成立市州艾滋病防治政策讲师团,对县市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进行一次巡回宣讲;各部门、各单位组织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人员进行专题培训。
2.加强大众媒体宣传教育。有关部门和新闻单位要广泛组织开展艾滋病防治、无偿献血知识和“四免一关怀”等政策的宣传。省和市州主要媒体积极刊播防治艾滋病、性病和宣传无偿献血知识的公益广告,其中广播电视时政频道在确保12月1日“艾滋病宣传日”宣传活动外,每月播放2次以上艾滋病宣传相关公益广告。各重点新闻网站要开设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栏目,定期更新栏目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