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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的通知[失效]

  2.全省15-49岁人口中,对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知识知晓率,城市居民达到75%以上,农村居民达到65%以上,流动人口达到60%以上,校内青少年达到85%以上,校外青少年达到65%以上。省会城市一级汽车站、客轮站以及70%以上的人员流动较大的机场、火车站、市州政府所在地的一级汽车站、客轮站、出入境口岸等公共场所设置艾滋病防治大型公益广告牌或宣传栏,候机室、火车候车室以及省会城市一级汽车站、客轮站及市州政府所在地的60%以上一级汽车站、客轮站的候车(船)室放置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材料。
  3.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同志90%以上接受过艾滋病防治政策和相关知识培训;省、市州艾滋病防治政策宣讲团的宣讲覆盖90%以上的县市、区。
  4.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监管场所卫生服务人员80%以上、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卫生员和计划生育专干55%以上接受过艾滋病防治知识和技能培训。提供孕产期保健和助产服务人员70%以上接受过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5.承担艾滋病检测咨询工作的人员85%以上接受过自愿咨询检测专业培训;艾滋病防治专职人员85%接受过自愿咨询检测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
  6.有效干预措施覆盖当地70%以上的主要高危人群和流动人口。登记在册吸毒者500人以上的县市区,建立药物维持治疗门诊,为40%以上符合条件的吸食阿片类毒品(主要指海洛因)成瘾者提供药物维持治疗。开展清洁针具交换试点地区为30%以上的静脉注射吸毒者提供清洁针具。各类高危人群艾滋病基本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坚持正确使用安全套比率达到80%以上,静脉注射吸毒人群共用注射器的比例控制在30%以下。
  7.建立和实施采供血机构、医疗卫生机构输血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制度和执业资格制度,上岗人员100%实行艾滋病和性病防治知识和技能培训。临床用血90%以上来自无偿献血。性病的年发病增长率低于10%。
  8.建立农村以乡村为主、城市以社区和家庭为主的,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庭提供关怀和救助的社会支持机制。符合治疗标准的艾滋病病人50%以上接受抗病毒治疗或中医治疗;有治疗需求的艾滋病病人70%以上得到相应的抗机会性感染治疗服务。开展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的县市区的覆盖率达到80%以上,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产妇85%以上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艾滋病致孤儿童100%免费接受义务教育。
  到2010年底实现以下目标:
  1.全省15-49岁人口中,对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知识知晓率,城市居民达到85%以上,农村居民达到75%以上,流动人口达到80%以上,校内青少年达到95%以上,校外青少年达到75%以上。全省一级汽车站、客轮站以及90%以上的人员流量较大的机场、火车站、县市区政府所在地的二级汽车站、客轮站、出入境口岸等公共场所设置艾滋病防治大型公益广告牌或宣传栏,候机室、火车候车室以及省会城市一级汽车站、客轮站和80%以上二级以上汽车站、客轮站的候车(船)室放置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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