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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2010年清理结果的决定(发布日期:2010年11月23日,实施日期:2010年11月23日)宣布失效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的通知
(湘政办发〔2006〕44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湖南省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十月十一日

湖南省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
(2006-2010年)

  自1992年我省发现首例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以来,艾滋病在我省正从高危人群向普通人群扩散,防治形势相当严峻。预防控制艾滋病的进一步流行已成为我省公共卫生的重点工作之一。为认真落实好《艾滋病防治条例》和“四免一关怀”等政策,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和疫情监测,积极推行有效的行为干预措施,巩固防治艾滋病成果,尽早实现《湖南省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2000-2010年)》目标,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结合我省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原则
  (一)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
  (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
  (三)依法防治、科学防治、综合评估。
  (四)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注重实效。
  (五)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加强监督。
  二、目标和工作指标
  (一)总目标。
  进一步强化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治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各项预防、控制和治疗措施,减少艾滋病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庭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危害。到2010年,全省实际艾滋病病毒感染人数控制在5万人以内。
  (二)具体目标和工作指标。
  到2007年底实现以下目标:
  1.完善县市区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艾滋病和性病预防控制科室建设,配备相应的设备和2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建成覆盖县级以上的国家、省、市州艾滋病监测体系和筛查实验室检测网络,实现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艾滋病监测信息网络直报。建立分布合理的性病监测网络,为艾滋病和性病防治效果评价提供依据。省级艾滋病确认中心实验室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完成市级确认实验室建设。在每个县市区建立3个免费自愿咨询检测点,并在部分重点监管场所逐步建立初筛实验室,开展免费艾滋病初筛检测和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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