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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实施办法》的通知[失效]

  第十七条 培训监督管理。
  (一)各级劳动保障、财政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和完善各项管理措施,建立质量监督和评估体系,定期对定点培训机构进行考核、评估、审计和公示,保证培训和就业质量,确保补贴资金安全、有效运行。
  (二)培训机构未按要求实施培训的,财政部门有权拒付补贴资金;弄虚作假,骗取补贴资金的,责令其返还补贴资金并取消其定点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完成任务好、社会信誉高的培训机构,劳动保障部门可增加其培训任务,不好的则应进行调减。对不按要求推荐学员的村委会、乡镇劳动保障服务站要追究其相关人员责任。
  (三)培训券一经核发,就由学员本人所有,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让、倒卖、变现,如有违规者,即取消其转让和被转让者的培训资格。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2006年9月1日起实施,至2010年8月30日截止。
  附件:
  1、湖南省拟转移就业农村劳动力摸底登记表
  2、湖南省拟转移就业农村劳动力汇总表
  3、湖南省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定点机构认定办法
  4、湖南省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协议
  5、湖南省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学员登记表
  6、湖南省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学员名册
  7、湖南省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学员就业台帐
  8、湖南省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券
  9、湖南省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补贴单位申请表

  附件1
  湖南省拟转移就业农村劳动力摸底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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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  名  │           │     民族     │  │  性别  │  │
├───────┼───────────┼───────────┼──┼─────┼──┤
│  出生年月  │           │    文化程度    │  │ 政治面貌 │  │
├───────┼───────────┴───────────┴──┴─────┴──┤
│  家庭住址  │         县(市、区)  乡   镇   村  组        │
├───────┼───────────┬───────────┬───────────┤
│  邮政编码  │           │本人电话       │           │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
│  身份证号  │                          │ 身体状况 │  │
├───────┼───────────┬───────────┬──┴─────┴──┤
│  目前工作  │           │    有何特长    │           │
├──┬────┴───────────┼───────────┴───────────┤
│培训│    是否愿意接受培训    │                       │
│愿望├────────────────┼───────────────────────┤
│  │ 最希望参加何种职业(工种)的培训 │                       │
├──┼─────────┬─┬────┴───────────┬───────────┤
│培训│ 是否参加过培训 │ │      培训职业      │           │
│经历│         │ │       (工种)       │           │
│  ├─────────┼─┴────┬───────────┼───────────┤
│  │   培训时间   │      │    培训单位    │           │
├──┴─────────┴──────┼─┬─────────┴──┬────────┤
│     是否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 │    证书等级    │        │
├───────────────────┴─┴────────────┴────────┤
│                   外出务工经历                   │
├────────────┬─┬───────────┬────────────────┤
│   是否外出务过工   │ │    务工时段    │    自 年 月至 年 月    │
├────────────┼─┴───────────┴────────────────┤
│   从事过何种工作   │                              │
├────────────┼──────┬────────────────────┬──┤
│   薪酬(元/月)    │      │      工作时间(小时/天)      │  │
├────────────┼──────┴────────────────────┴──┤
│村委会         │                     盖章( 年 月 日)│
│推荐意见        │                              │
├────────────┼──────────────────────────────┤
│   乡镇劳动保障   │                     盖章( 年 月 日)│
│   服务站审核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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