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绿色通道建设0.33万公顷,平原地区完成过熟林更新改造任务0.30万公顷,市级以上的公路、河流两侧建设30-50米永久性绿化带,区县级公路、河流两侧建设20-30米永久性绿化带,形成乔灌花草相结合、多树种、多层次、多结构、纵横交错的绿色通道。加快第二道绿化隔离地区“两环、九楔、五片”的环城林带建设,防止城市及农村建设用地的无序扩展和蔓延,保证城市中心区基本的生态环境和合理的生态空间补给,打通城乡生态走廊。
(三)沙化土地治理
加强沙化或潜在沙化土地治理,重点在潮白河沿岸、永定河沿岸、大沙河沿岸、南口、康庄等风沙危害区,进行灌草覆盖0.61万公顷,高效生态园0.28万公顷,治沙示范面积0.16万公顷。
(四)郊野公园建设
结合第二道绿化隔离地区和楔形绿地建设,因地制宜建设4个功能明确、规模适度、生态作用明显的郊野公园。结合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加快实施南苑生态公园、东郊游憩公园、北郊森林公园和西北郊历史公园等4大郊野公园工程。
开展相关景观资源和自然资源评价,编制相应规划,对涉及到的区域提出控制要求。对4大郊野公园用地范围内所涉及到的河湖湿地、自然保护、水源保护等生态限制要素,按相关规定从严执行。
三、城市及城乡结合地区生态圈建设
(一)中心城绿地系统建设
紧密结合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危旧房改造、文化遗产保护、城市路网建设、“城中村”整治等工作重点,继续在中心城建设生态效应突出的万米以上集中大绿地,努力提高城市绿地总量和建设质量。积极推进公共绿地建设,逐步实现市民出行500米见公园绿地的目标。
2010年前,中心城万米集中公共绿地由600多公顷提高到1100公顷,同时因地制宜建设500平方米以上小型公共绿地。围绕旧城区明清城垣,建设、拓展和完善“绿色城墙”,围绕城市环路建设环状绿化生态圈层,完善沟通环状圈层的快速路、铁路和河道绿化带的建设,形成经络分明的城市生态绿网。加强单位庭院绿化整治提高、新建居住区绿化监管、老居住区和街巷胡同绿化改造等工作。
加强第一道绿化隔离地区的管护和建设,到2010年绿化隔离地区面积达到125平方公里。
(二)郊区新城和重点镇绿地系统建设
加快完成11个规划新城绿地系统规划的编制,制定分年度实施计划,切实保证新城生态建设的高起点、高水平,加强对重点镇和中心村的绿化建设的指导,使每一个重点镇的绿化建设都能自成完整生态系统,同时与全市城市绿化和周围农村生态环境成为有机整体。
(三)强化城市景观水系整治
强化城市景观水系整治,对现有20余个湖泊分期分批进行疏挖治理,修理堤岸、护坡,适时补充清洁水,改善湖泊水质。规划建设奥运公园、朝阳生态园等5个景观生态公园,使市区水面由现状的920公顷增加到1236公顷。
(四)增加生态用水
根据中心城水系的功能及水质标准,采用不同水源,努力保证生态用水,改善河流水质。适当增加人均拥有的水面面积,在城市中心区新建湖泊型湿地。在郊区有关新城附近,通过水资源合理调度,恢复永定河三家店一黄良公路段水面,恢复顺义、怀柔以及密云附近潮白河河道水面。
四、生物多样性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
(一)自然保护区建设
加快永定河三家店等自然保护区建设,重点完善松山、百花山、喇叭沟门、野鸭湖等自然保护区,条件成熟的提高保护区级别。2010年,全市自然保护区总数达到24个,其中国家级2个、市级14个、县级8个,总面积为16.5万公顷,占全市国土面积 10%以上。
重点建设和恢复汉石桥、南海子、潮白河上游等7大湿地,使湿地总数达到12个,其中国家级1个,市级6个;重点提高野鸭湖、密云水库等湿地生态系统整体功能;积极推动城市湿地公园的申报,提高湿地公园管理与保护水平。
(二)加强乡土、珍稀动植物保护,防范外来生物入侵
开展平原地区植物、鸟类、鱼类的本底调查工作,加大乡土植物选育和应用力度,挖掘地带性植物基因多样性潜力,增加城市绿地中乡土植物种类的比例。充分利用动、植物园资源保护的优势,研究推广珍稀动植物的迁地保护技术。
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物种的监测,及时掌握重点保护物种资源的消长动态。加大生物引进后期的监管和入侵有害生物的治理力度,制定外来入侵有害生物综合控制预案,防止境外有害生物的入侵,确保本市生物安全。
五、农业及农村环境保护
(一)生态示范区及环境优美乡镇建设
以生态区县与生态示范区、环境优美乡镇和文明生态村“三级创建”为载体,推进郊区环境保护及生态建设。到2010年,9个郊区县建成国家级生态示范区,70个乡镇建成“环境优美乡镇”,约400个村建成“文明生态村”。
(二)农村地区环境综合整治
加快郊区镇、村的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设和收运体系建设,推广“村收集、镇集中、区(县)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置模式,到2010年,郊区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所有规划新城、卫星城和重点镇的建成区要建成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的排污管网,有条件的建设小型污水处理系统,郊区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50%以上。
严格执行
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按照统一规划布局,郊区新建工业企业原则上进入市政府批准的工业开发区。加强现有工业企业污染治理,推进乡镇企业重组和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三)农业废物污染治理与资源化综合利用
2010年前完成现有428家规模化猪场粪便污染治理,带动其他规模化养殖场污染治理工作。鼓励现有养殖小区进行适度规模集中,并开展以沼气发酵处理技术为主的生态化治理,实现农牧生产的有机结合。
加强农业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工作,鼓励其综合利用的产业化发展。大力推广机械化保护性耕作技术,实现农作物秸秆和果树残枝综合利用。鼓励秸秆还田、能源利用和有机肥料等利用方式,推广生物质成型燃料、发酵和饲料转化技术,提高秸秆残枝综合利用率。研究和制定经济激励政策,积极扶持郊区农民利用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清洁、优质的可再生能源,改善农村用能结构,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四)农业面源污染控制
继续开展季节性裸露农田机械化综合治理。大力推广免耕播种机械、深松机械等现代化农业机械设备和生物覆盖技术、防虫除草技术一体化的农田保护性耕作方式。根据全市裸露农田治理需要,结合畜牧业发展规划,重点发展牧草和多年生中草药等季节性裸露农田生物覆盖技术。
以生态农业为核心开展节约型都市农业建设,大力节肥、节药、节能、节地、节水,建设节约型和都市农业持续发展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开展化肥、农药等农业面源污染控制,调整和优化农田用肥结构,鼓励和引导增施有机肥和缓释肥,逐步减少氮、磷、钾等单质肥料的用量。
推广生物和物理防治农田病虫害技术,科学施用农药并逐步减少化学农药的使用量,提高生物农药施用比例,使全市农用化学品使用量逐年减少,保护地下水质、空气质量、生态系统和农产品安全。
六、生态建设管理
(一)法律政策保障及经济激励
制定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等管理办法,完善生态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实现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制定并实施农业面源污染控制管理机制、“三级创建”工作机制。根据受益者付费、破坏者赔偿、开发者补偿的原则,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制定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矿山资源开发的生态补偿和生态恢复机制;完善有关绿色产业开发政策,建立合理的投资回报保障机制,调动投资生态环境的积极性。
(二)生态科研监控体系建设
开展本市土壤环境质量动态监督监测。建立以环境监测部门为主体、以遥感技术定点监测为主要手段、地面监测与遥感监测相结合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系统及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库。建立绿地、水体、森林、水泥地、柏油路面、建筑屋顶等城市特殊下垫面气候监测站;建立城市边界层气象塔,与郊区气象塔联网构成能够长期监测城市和郊区大气边界层内的风、温、湿和大气成分的监测系统。完善农业生态气象监测站网,调整和补充观测项目,加强土壤水分、作物全生育期、农林生态系统中小气候、温室气体及其他生态因子的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