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沙治沙工作的意见

  (四)加强水资源管理。市和各区县政府要加强辖区内水资源的统一调配和管理工作,全面实施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取水许可制度和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制度,严格控制开采地下水,合理确定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比例。要切实节约用水,大力推行节水灌溉方式和节水技术,限制高耗水、低产出的产业发展,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建设节水型社会。
  五、加快沙化土地治理
  (一)因地制宜治理沙化土地。各级政府要按照防沙治沙规划,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因地制宜地采取人工造林、播草盖沙、封沙育林育草等措施,积极治理沙化土地。在沙化土地严重地区要合理营造防风固沙林网、林带;对生态区位重要的沙化耕地,要积极推行生物覆盖技术;要大力开展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搞好沙化土地生态建设的配套水源工程建设,发展小型蓄水节水设施。
  (二)抓好重点工程建设。市园林绿化、农业、水务、国土资源、气象等部门和各有关区县政府要依据本市防沙治沙规划,坚持生物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人工修复与自然恢复相结合,重点抓好京津风沙源治理、平原治沙、关停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沙产业、沙化土地监测网络建设等重点工程,建设一批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要严格工程建设的质量和资金管理,建立健全违规使用资金案件和工程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工程建设情况实行评估制度,并根据评估情况,适时调整、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和相关政策。
  (三)落实沙化土地单位治理责任制。各有关区县政府对辖区内的沙化土地,要落实单位治理责任制,限期由责任单位负责组织造林种草或者采取其他措施治理。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要定期对责任单位的治理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于未能按期完成治理任务的,应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完善防沙治沙扶持政策
  (一)建立稳定的投入机制。各级政府要加大对防沙治沙的资金投入,将防沙治沙作为一项重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和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在沙化土地严重地区安排的农业综合开发、水利和水土保持建设等项目,凡涉及防沙治沙内容的,都要按有关规定搞好防沙治沙。要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扩大利用外资规模,拓宽筹资渠道,增加防沙治沙投入。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对防沙治沙重点科技支撑项目予以扶持。
  (二)落实税收优惠和信贷支持政策。市有关部门和有关区县政府要认真贯彻国家制定的防沙治沙税收优惠政策。单位和个人投资进行防沙治沙的,在投资阶段免征各种税收;取得一定收益后,免征或减征有关税收,具体规定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对符合林业贷款财政贴息规定的防沙治沙贷款项目,按财政部核准数额,市财政给予地方配套政策。继续扩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支持有条件、有生产能力、守信用的农户通过防沙治沙、发展沙产业和多种经营实现增收致富。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