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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创新型人才队伍的若干意见

  二、创新政策,大力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
  (五)开辟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引进的绿色通道。为加强高层次领军人才和紧缺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对杭州市事业单位引进符合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若干意见》(市委办〔2005 〕2号)明确的重点引进的5类高层次人才,可采用直接考核、特事特办的方式,经审核同意后办理进人手续。
  (六)开拓海外引才新渠道。以我市需求为导向,创造条件,每年组织1-2次海外高层次人才招聘团到美国或欧洲等海外留学人员集中的地区进行留学人才和科技项目招聘活动。进一步拓展海外人才联系渠道。到2010年,力争在海外留学人员较为集中的地区设立2-3个海外留学人才项目引进联络处。积极参与国际人才竞争,开展国际项目合作,强化留学人才、科技项目与我市企事业单位需求项目的有效对接机制,吸引海外留学人员参与承接项目,提高海外留学人才资源开发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七)完善人才柔性流动机制。积极鼓励国内各类创新型人才,尤其是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采取柔性流动的方式,到企事业单位从事科技合作、技术入股和投资兴办企业,以引进国内外智力资源。鼓励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与其他企事业单位之间开展产学研合作交流,互相聘请客座教授、客座研究员。实施“杭州钱江特聘专家计划”,“十一五”期间聘请100名具有国际国内行业领先水平的高级专家到我市企业、科研院所专职或兼职主持科技创新或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对经批准列入特聘专家计划的专家,每年给予一定的工作津贴,津贴标准另行制定。所需资金从市人才开发专项资金中列支。对符合杭州市人才居住证制度要求,柔性流动到我市工作的创新型人才,给予办理人才居住证,享受相关市民待遇。
  (八)加快杭州人才市场建设。切实解决市人才市场长期无固定场地、“有市无场”的状况,改进服务设施,完善服务功能,在场地、资金等方面提供支持,使其更好地发挥杭州人才市场的龙头作用。进一步办好各级基础性人才市场,培育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市场和有特色的专业人才市场。积极培育发展民营人才中介机构。加快网上人才市场建设,完善市场信息网络,实现与长三角乃至全国各大城市人才市场的信息网络互连,在发现、寻找创新人才方面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三、加大培养力度,开发和提升人才的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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