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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2006年-2010年)》的通知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和宣传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省国土资源管理系统要进一步领会宪法实质,增强宪法意识,把握宪政精神,牢固树立宪法权威。

  (二)重点学习和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政策。《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矿产资源法》、《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4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是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开展工作的重要依据,也是做好国土资源工作的根本保障。要大力开展国土资源管理法律和政策的宣传教育,提高资源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观念,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三)全面学习和宣传依法行政规定。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认真学习和领会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闽政[2005]1号)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划(2006年-2010年)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241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不断推进依法行政,把依法行政贯彻于国土资源各项管理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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