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均住房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户型家庭占70%以上;低保户中的无房户和人均居住面积7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困难户2330户,人均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的低收入家庭15000户,住房保障工作依然艰巨。
2、住宅市场及供给情况:依据我市2006年住房调查,至2005年底,全市商品住宅竣工面积352.3万平方米,销售面积359.9万平方米;其中,普通商品住宅327.6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19.71万平方米、占总量的5%。
第九条 城市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对住房建设的要求
《南昌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 确定2020年主城区城市人口280万人,城市建设用地面积265平方公里,规划居住用地面积7316.5万平方米。至2020年,主城区人均居住面积达到30 平方米/人,住宅总量达到8400万平方米。居住环境明显改善,居住品质显著提高,达到小康水平。
近期建设规划到2010年,居住用地面积5966万平方米,城市人口230万人,人均居住面积由现状25平方米/人提高到28平方米/人,住宅总量达到6440万平方米。所需住宅用地约3880万平方米,五年住宅用地增量约850万平方米。
住宅建设重点布局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以旧区调整改造、存量用地置换与新区开发并重,重点加强配套设施建设,改善居住环境。
第十条 住房需求:《南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南昌市十一五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十一五期末全市房地产开发年度完成投资达200亿元,年均增长16%;房屋年竣工面积600万平方米,年均增长15%;按照2006年住房调查预测,以及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28平方米的要求,规划期内新增住宅总需求1820万平方米。每年需求量300~400万平方米,年均增长5%。
第三章 住宅发展目标和规划指引
第十一条 住房建设指导思想。规划期内,以满足不同收入层次居民的住房需求为目标,进-步完善市场主导、行政调控,多渠道、多层次的住房分类供应体系。
坚持总量控制,整体平衡,项目落地原则,及时调整和改善住房供应结构,增加中小套型住房供应量,加大社会保障性住房供应,同时积极消化存量住宅建设项目,形成有序健康的供需关系。
第十二条 住房建设总体目标。满足全市人民日益增长的住房需求;规划期末,基本实现户均享有(拥有或租住)-套住房,全部解决低保家庭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双困家庭)住房问题,基本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