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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发展改革委、福建省水利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漳州市龙文区城区排涝工程建设方案的批复

福建省发展改革委、福建省水利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漳州市龙文区城区排涝工程建设方案的批复
(闽发改投资〔2006〕947号)


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局、财政局:
  你们《关于申请调整龙文区排涝工程建设方案的请示》(漳发改投资[2006]63号)悉。龙文区排涝建设方案,业经省发改委、水利厅、财政厅以闽计农经[2004]507号文批复,工程建设方案为建设朝阳镇漳滨、石井两座排涝站以及桥头、孚美、科坑三个水闸,总投资210万元,省级资金补助105万元。根据龙文区近年来台风受灾排涝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同意你们提出的调整建设方案,改为建设郭坑镇下洲排涝站和下洲水闸,工程总投资和省级补助资金不变。
  请据此批复抓紧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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