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人民政府2006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洪府发〔2006〕2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南昌市人民政府2006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已经市人民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六年六月十八日
南昌市人民政府2006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2006年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总的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纲要》为指南,结合“建设高效责任政府、塑造诚信创业南昌”活动,进一步推进政府各项工作向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运行转变,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为“十一五”开好局、起好步。
一、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一)组织制定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并选择1至2项进行演练,提高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和风险的能力。(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公厅)
(二)继续完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以落实政策、开发岗位为根本,大力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以确保支付、扩面征缴为主要内容,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牵头部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三)全面推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县区支付改革和会计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转轨。(牵头部门:市财政局)
(四)贯彻执行《
公务员法》,规范公务员行为,保障公务员权利,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牵头部门:市人事局、财政局)
二、进一步改革行政管理方式,建设高效责任政府
(五)进一步清理、审核行政许可项目,确认、公布市级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牵头部门:市审改办)
(六)加强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提高行政许可服务集中度,拓宽服务领域。(牵头部门:市审改办)
(七)完成招标投标中心建设,加强招标投标统一市场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牵头部门:市招管办)
(八)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市政府重点工作、办实事项目、市政府常务会议主要内容、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数据、规范性文件等信息通过报纸、政报、网络及时向社会公布。(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公厅、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