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发展保护性耕作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目标,以全面加强农村生产力建设、改善农业生态环境、保护耕地、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为核心,以推进建设节约型农业、发展循环经济、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重点,以示范基地建设为依托,因地制宜,统筹规划,梯次推进,协调发展,引导和鼓励农民改变传统耕作方式,加速保护性耕作技术的示范、推广和应用,改善农业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为推进现代农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贡献。
(二)发展目标
2006年,全市保护性耕作实施面积力争突破5万亩,新建保护性耕作示范区3个。2006年以后,年均新增实施面积10万亩。到2010年,全市保护性耕作实施面积达到50万亩,建立保护性耕作示范区6-8个,保护性耕作项目区旱田作物主要环节基本实现机械化。
三、因地制宜确定保护性耕作技术模式
鞍山地区地势东南高、西北低,兼有丘陵区和平原区,土壤条件和种植结构不尽相同。因此,要因地制宜地选择不同的保护性耕作技术模式进行推广,循序渐进,稳步发展。
(一)土壤粘重、不使用秸秆作燃料和饲料的地区(如海城、千山平原地带)应选择以防止水土流失、改善土壤结构、培肥地力为主的作业体系,可采用旋耕覆盖模式,并隔年深松一次。
(二)砂质土壤、使用秸秆作燃料和饲料的地区(如台安西部地带)应选择以防止风蚀水蚀、保水抗旱为主的作业体系,可以采用高留茬耕播模式,适当采用旋耕覆盖模式,尽量免耕,以减少土地的裸露。
(三)山区(如岫岩县)可采用地表覆盖、旋耕覆盖模式进行保护性耕作,以防止水土流失。
(四)对于雨水、积水太多的低洼地不宜采用保护性耕作。
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条件允许的地方应以旋耕覆盖模式和高留茬技术模式作为优先选择。这些模式农民比较愿意接受,有利于机械化作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较为显著,可以作为鞍山地区保护性耕作重点模式进行推广。
四、实施保护性耕作的主要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