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鞍山市“十一五”期间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大禹杯”竞赛活动方案的通知
(鞍政办发〔2006〕9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鞍山市“十一五”期间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大禹杯”竞赛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OO六年十月五日
鞍山市“十一五”期间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大禹杯”竞赛活动方案
为搞好我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进一步夯实农业基础,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农村经济发展步伐,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一五”期间全省农田基本建设“大禹杯”竞赛活动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06〕14号)精神,市政府决定,“十一五”期间继续在全市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大禹杯”竞赛活动。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目标,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大各级财政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支持力度,整合协调涉水资金使用,以政府财政资金为引导,以农民自愿出资投劳为主体,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规划为依托,以“大禹杯”竞赛为组织形式,大力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造良好条件。
二、工作重点及主要任务目标
“十一五”期间,要充分开发和利用雨水资源,大力兴建蓄水水源工程,建设各类水源工程2000处,增加调蓄水量4000万立方米;大力发展节水灌溉,加强排灌设施改造,新增节水灌溉面积20万亩,改善涝区面积80万亩;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解决40万人饮水困难问题;加强中小河道治理,使大部分河段达到10年一遇防洪标准,重要河段达到20年一遇防洪标准;做好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完成除险加固任务;大力搞好生态环境建设,实现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5万亩。有效改善我市农村生产条件、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全面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三、组织领导
成立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大禹杯”竞赛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大禹杯”竞赛领导小组),由主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水利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事局、国土资源局、农委、水利局、林业局负责同志组成。市“大禹杯”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负责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大禹杯”竞赛活动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