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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鞍政办发〔2006〕9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06年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十月十三日

2006年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部门和行业的作风建设,塑造“廉洁、勤政、务实”的政府形象,进一步优化我市经济发展软环境,根据《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全市纠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鞍政办发〔2006〕31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加速经济隆起,科学发展鞍山”的总体目标,坚持以评促纠,以评促建,促进机关及工作人员转变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政府机关、部门和行业的政风行风建设水平,为鞍山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评议对象

  对全市与软环境建设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71个部门、行业和68个基层单位分为5类进行评议。

  (一)重点评议类(11):市教育局、公安局、劳动保障局、建委、交通局、农委、卫生局、环保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二)执法监督类(13):市司法局、审计局、动物卫生监管局、安全生产监管局、综合执法局、物价局、消防局、国税局、地税局、检验检疫局、鞍山海关、鞍山烟草公司、鞍山交通征稽局。

  (三)综合管理类(27):市发展改革委、经委、科技局、民政局、财政局、人事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城建局、房产局、信息产业局、中小企业局、水利局、外经贸局、商委、文化局、人口计生委、旅游局、粮食局、国资委、人防办、广电局、林业局、开发办、高新区管委会、住房中心、市社会保险局。

  (四)社会服务类(20):市公用事业局、千山风景区管委会、玉佛山风景区管委会、市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商业银行、市人民财险公司、市人寿保险公司、市供电公司、市邮政局、移动公司、网通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铁通公司、鞍山石油公司、沈铁鞍山车务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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