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洪府发〔2006〕2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南昌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六年九月二十日
附件:
南昌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目 录
1.总 则
1.1 目的
1.2 工作原则
1.3 编制依据
1.4 适用范围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应急指挥机构
2.1.1 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组成和职责
2.1.2 现场指挥部的设立
2.1.3 县(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的设立
2.2 日常管理机构及职责
2.3 专家咨询委员会及职责
2.4 应急处理专业机构及职责
2.4.1 医疗救治机构
2.4.2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2.4.3 卫生监督机构
2.4.4 健康教育机构
2.5 应急组织体系框架
2.6 建立应急联动机制
3.监测、预警与报告
3.1 监测
3.2 预警
3.2.1 预警支持系统
3.2.2 预 警
3.3 预警级别及发布
3.3.1 预警级别
3.3.2 预警信息确认与发布程序
3.4 报告
3.4.1 责任报告单位和报告人
3.4.2 报告时限和程序
3.4.3 报告内容
3.4.4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系统示意图
4.应急响应
4.1 预案的启动
4.2 应急反应原则
4.3 基本反应程序
4.4 应急反应措施
4.4.1 各级人民政府
4.4.2 卫生行政部门
4.4.3 医疗救治机构
4.4.4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4.4.5 卫生监督机构
4.4.6 健康教育机构
4.4.7 其他部门与单位
4.5 分级反应
4.5.1 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Ⅰ级、红色警戒)
4.5.2 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Ⅱ级、橙色警戒)
4.5.3 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Ⅲ级、黄色警戒)
4.5.4 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Ⅳ级、蓝色警戒)
4.5.5 非事件发生地区的应急反应
4.6 应急反应的终止
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善后处理
5.1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与评估
5.2 奖惩
5.3 抚恤和补助
5.4 补偿
6.信息的发布和通报
7.保障措施
7.1 信息与通讯保障
7.2 医疗卫生保障
7.2.1 应急医疗救治体系
7.2.2 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7.2.3 卫生执法监督体系
7.2.4 应急卫生队伍及技术储备
7.3 经费保障
7.4 医疗药品器械保障
7.5 治安保障
7.6 法律保障
7.7 社会动员保障
7.7.1 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
7.7.2 社会救助
7.8 其它保障
8.各类专项预案的制定、修订与更新
9.附 则
9.1 名词术语
9.2 预案解释部门
9.3 预案实施时间
10.附 录
10.1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
10.2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体系
10.3 规范化格式文本
一、总 则
1.1 目的
为指导和规范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制定本预案。
1.2 工作原则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应坚持以人为本,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措施果断、反应及时、依靠科学、加强合作和依法管理的原则;实行人员统一指挥,资源统一调配,信息统一发布的应急机制。
1.3 编制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
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
《
江西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
《江西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南昌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范围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对社会公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以及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等引起的严重影响公众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应急指挥机构
2.1.1 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组成和职责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应急委员会)根据事件的性质、可能的危害程度以及市卫生局的建议,决定是否启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市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必要时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市有关领导、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卫生局局长任副总指挥,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
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在市应急委员会领导下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市应急委员会的指令,启动市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统一组织、指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向市应急委员会提出结束应急状态的建议等。
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有: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商贸委、市卫生局、市监察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广电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人事局、市农业局、市质监局、市环保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林业局、市外侨办、市台办、市气象局、市工商局、市市政公用局、市市容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旅游局、市交通局、南昌铁路局、江西省机场集团公司、南华医药集团公司、市爱卫办、市红十字会、南昌警备区、武警南昌支队等。
成员单位可由市应急指挥部根据突发事件处理工作的需要,相应增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