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宣传广告费:3万元;
(2)考试费、印刷费:100元/人,按500人算,计5万元;
(3)体检费:200元/人,按150人算,计3万元;
以上小计11万元。
2、今年后期培训、代理、生活、工资、社会保障费用
(1)培训费: 1000元/人,计10万元;
(2)伙食(2个月)、着装、被子、床铺、个人生活用品费用:2000元/人,共计20万元;
(3)工资:2006年11月、12月工资,奖励工资2个月,1950元/人,计19.5万元;
(4)社会保障费(2个月):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分别按当地社保缴费基数的20%、6%、2%、2%缴纳,社保缴费基数1454元/月,今年每人应缴纳4项保险费用872元,计8.72万元;
(5)劳动保障事务代理费:180元/人,计1.8万元。
以上经费,按10月9日协调会精神,由市财政审核后,据实拨付。
2.经费保障渠道
所需经费除了省财政拨付的60万元,剩余的12.82万元全部由市财政保障。市财政局于11月15日前将72.82万元经费拔付给市公安消防支队,以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
自2007年起,合同制消防员的工资、津贴、社会保障费、服装费、劳动保障事务代理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等费用列入正常预算经费拔付给市公安消防支队。
四、方法步骤
分以下五个步骤进行:
(一)前期准备阶段:10月8日-10月24日。主要工作任务是由市公安消防支队草拟《南昌市征招合同制消防员实施方案》,明确合同制消防员征招条件、时间、考试、体检、培训等相关工作内容,报请市政府批准。
(二)消防员招收阶段:10月25日-11月12日。主要工作任务是:依照消防员招收数量和招收条件,向社会发布信息,完成消防员的报名、考试、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和录用,并签订正式的劳动用工合同,办理好社会保险。
(三)教育培训阶段:11月13日-12月17日。主要工作任务是:按照试点方案确定的内容,完成对消防员的军事训练和业务培训。教育培训采取统分结合的方法进行,部队条令条例、消防法律法规学习和军事队列、体育训练等共同科目,统一组织实施。业务基础理论和技能的学习培训区分灭火执勤岗位和消防监督文职岗位,分别组织实施。
(四)上岗实践阶段:12月18日-12月24日。主要工作任务是:市公安消防支队根据灭火执勤和消防监督工作需要,以及部队缺额情况,提出合同制消防员编配计划,完成合同制消防站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按照批准的编配计划,将消防员编配到各自工作岗位,开展担负灭火执勤和消防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