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强改革工作队伍建设、提高综合素质。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健全相应内部机构,配备高素质的工作人员,确保机构和人员双到位。要加强改革工作人员的培训,切实增强他们开拓创新的意识和谋划改革、指导改革、推进改革的能力,不断提高改革工作水平。
二、结合实际,做好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的拟定与协调工作,加强改革总体指导
(4)做好经济体制改革规划和综合性改革方案的拟定工作。对经济体制改革进行科学规划,组织拟定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是发展改革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指导推进改革的有效方式。要按照建立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根据全省及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进程,及时制定经济体制改革的中长期目标,明确阶段性任务,提出重大政策措施。省发展改革委负责拟定全省经济体制改革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要点,经省政府批转下发。各市发展改革委也要结合本地实际,采取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方式,将国家的政策、我省的实际与发挥各地各部门自主推进改革的积极性、创造性结合起来,制定改革规划和年度改革要点。各市发展改革委在每年的11月底前向省发展改革委报送下一年度本市经济体制改革要点建议。各市的年度改革要点,要统筹安排本地年度改革的重点任务、主要措施和实施步骤,并落实责任部门,报请同级政府批准后发布。
(5)协调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发展改革委是领导和推进改革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在做好综合性改革方案制定和组织实施的同时,对涉及面宽、影响大的专项改革方案,在制定和实施过程中,也要积极参与,做好协调工作。对由发展改革部门牵头的专项改革方案,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主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对有关部门为主推进的专项改革,发展改革部门要主动加强沟通和联系,及时交流改革信息,密切配合,努力形成部门协同推进改革的良好格局。对涉及多个部门、意见分歧较大的专项改革方案,发展改革部门要履行好协调职能,研究并提出建设性意见报同级政府决策。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从全局的高度和综合配套的角度,推动有关部门正确提出专项改革的操作原则和思路,协调解决专项方案之间存在的矛盾和问题。
(6)为党委、政府部署改革工作当好参谋。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主动加强向当地党委、政府的汇报,定期、及时报告改革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深化改革的建议,并加强重要改革事项的请示。要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积极提请党委召开常委会或政府召开办公会,对当地的总体改革和重点改革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并做好会议精神的组织落实、跟踪反馈,充分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
三、加强对经济体制改革的统筹协调,建立健全改革协调机制和工作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