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发展改革部门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
(陕发改经体〔2005〕527号)
各市发展改革委(计委)、物价局:
为进一步加强发展改革部门的职能作用,使全省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形成改革合力,推进我省的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发展改革部门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发改经[2005]610号),特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发展改革部门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五年六月二十三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发展改革部门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
我省经济体制改革仍处在攻坚阶段,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任务十分繁重。发展改革部门是政府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与改革的职能部门,负有指导和总体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职责。面对新的历史时期和新的改革任务,为更好地发挥好发展改革部门统揽改革全局的职能,进一步加大我省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力度,提出以下意见:
一、适应新形势,加强对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
(1)进一步提高对改革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深化改革,是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的根本性措施,是应对关键时期、实现既快又好发展与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当前,我省的改革和发展已进入关键时期,改革与发展的结合更加紧密。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充分认识着力推进改革、以改革带动全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改革工作放在突出重要位置,按照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的部署,紧紧围绕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和全省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着眼于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有针对性地解决制约发展的深层次体制性和机制性问题,实现体制创新和机制转换,不断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的突破。
(2)加强对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经济体制改革涉及
体制转轨和机制转换,涉及经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综合配套性强,发展改革部门要努力把改革和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坚持把改革的部署贯彻到促进发展的各项措施中,围绕发展搞改革,通过改革促发展。领导班子要将改革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部署改革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改革工作,拿出更多的精力和时间指导和推进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