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会计账簿
第二十八条 税收会计账簿设置总账、明细分类账、日记账和辅助账四种。分别按照税收征管综合管理软件中会计核算岗位的“月末结账”和“年终结账”模块可以编制出全部会计期间的总账和明细分类账;查补税款、欠税入库、呆账税金、所得税和滞纳金等辅助账通过税收征管综合管理软件直接编制。
第二十九条 为了满足工作需要,各税款征收部门要设置以下辅助账。
1、应征和入库查补税金登记簿。根据税务处理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复议决定书,法院判决书,审计决定书等记“应征查补税金”增加数;根据查补税金的税收缴款书回执联记“入库查补税金”增加数;各税款征收部门、检查和稽查部门利用税收征管综合软件软件中登录的文书(凭证)内容,直接编制电子或纸质账簿。
2、欠缴税金登记簿。按照税种设置关停企业欠税、空壳企业欠税、未到期应缴税款、缓征税款、往年陈欠、本年新欠六类科目,具体反映2001年5月1日后发生的欠税构成及变化情况,对税收征管综合软件软件中反映的数据进行全面反映。
3、待清理呆账税金登记簿。在会计核算账目之外设置关停企业呆账、空壳企业呆账、政府政策性呆账、其他呆账四种类型,分税种、分户进行核算。
4、应缴未缴滞纳金登记簿。分户、分税种逐笔登记欠税滞纳金的应征、已征和核销情况。
5、留抵税额登记簿。具体反映纳税人缴纳增值税等的留抵税款情况。
6、代征代扣税款登记簿。具体反映国税机关代征和代扣税款情况。
7、入库企业所得税登记簿。分设“企业所得税”和“外资企业所得税”两类明细科目,每类科目下均分设“预缴”、“汇算清缴”和“缴纳以前年度欠税”三个栏目。
8、抵缴企业所得税登记簿。分设“企业所得税”和“外资企业所得税”两类明细科目,登记反映本年汇算清缴的应退税额抵顶本年应预缴税款的金额。该登记簿也可与“入库企业所得税登记簿”合并设置。
第六章 税收会计报表
第三十条 税收会计报表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税收会计制度》和《税收会计统计工作手册》和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设定的报表种类和口径,由会计核算单位进行编制和报送。税收会计稽核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编制本单位的会计、统计报表及其他统计资料。
第三十一条 会计核算单位需要编制和报送下列会计报表。
1、税收旬快报。它是以旬为报告期,向其上级国税机关报告本旬内国税机关组织各项税金入库的报表。
2、税收月快报。它是以月为报告期,向其上级国税机关报告各税种、其他收入种类和有关重点品目税款入库和欠税情况的报表。
3、税收资金平衡表。本表以月、年为报告期,总括反映各项税收和其他收入资金运动情况,并对各种会计明细报表进行控制和核对的报表。通过本表能总括反映出会计报告期末税收资金的分布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