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切实加强税收分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鲁国税发[2005]91号 2005年7月1日)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切实加强税收分析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5〕8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切实提高对税收分析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税收分析是准确判断税收收入形势、及时发现组织收入中存在的问题、推进税收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对反映和检验税收征管的质量与效率、反馈和监督税收法律政策执行情况、保障税收任务圆满完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总局对税收分析工作十分重视,在刚刚结束的全国计统工作会议上,总局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税收计统工作的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全国税收征管工作会议和全国税务工作会议精神,以加强税收分析为重点,建立健全规范的计统指标体系、严密的数据质量管理体系、科学的税收分析方法体系、坚强的计统组织保障体系,全面提升税收计统工作水平,更好地为组织收入服务,为加强征管服务,为税制改革服务,为宏观调控服务。以上要求可以概括为“突出一个重点,建立四个体系”,充分体现了税收分析工作的重要性。各级国税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总局要求上来。
二、加强领导,落实职责,建立和完善齐抓共管的分析机制
为切实加强组织收入工作,我省自去年开始建立的组织收入长效机制,将各职能处(科)室在税收分析中的职责以制度的形式确定下来,初步形成了系统上下、各职能处(科)室共同关注、研究、分析收入的良好氛围,这一做法完全符合总局建立和完善定期税收分析制度的要求。各级要按照总局和省局的部署,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组织收入长效机制,充实内容、丰富形式、突出效果,形成齐抓共管的分析机制。同时,根据本地区税收形势和收入分析工作开展情况,各级税务机关每月要召开一次本级收入分析专题会议,由主要局领导主持,相关部门参加,就税收收入情况、收入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做好下阶段税收工作进行专门研究;适时召集下级国税机关召开系统收入分析会,共同研究分析收入形势,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