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文化局、市财政局关于实施“2131”工程加强农村电影放映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淄政办字〔2006〕7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现将市文化局、市财政局《关于实施“2131”工程加强农村电影放映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关于实施“2131”工程加强农村电影放映工作的意见
(市文化局、市财政局 二○○六年十一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7号)、《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05〕27号)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精神,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丰富全市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现就实施“2131”工程,加强农村电影放映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农村电影“2131”工程的必要性
实施农村电影“2131”工程,对于尽快建立政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宣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传播先进文化知识,保障农民群众享有基本文化权利,丰富农民文化生活,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抵制愚昧迷信和腐朽思想对农民思想的侵蚀,促进社会稳定和基层政权建设有着重要意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村电影放映工作,把解决农民看电影难的问题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把这项惠民实事落实到位。
二、实施农村电影“2131”工程的基本思路及目标
根据国家及省有关要求,农村电影“2131”工程由各级政府推动,总体要求是在21世纪初基本实现农村“一村一月放映一场电影”的目标。各区县、高新区要结合实际,通过政府推动、契约化管理的模式,尽快把农村电影市场真正启动、培育起来;逐步发展农村固定放映场点,鼓励农村电影放映有偿服务,引导农民树立正确的文化消费观念。经过“十一五”期间的努力,力争使我市农村电影放映工作走上良性发展轨道,逐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农村电影发行放映新机制。
三、认真编制农村电影放映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