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领域是资源,能源消耗较大的领域,我省建造和使用建筑直接消耗的能源占全社会总能耗的近30%,用水占城市用水总量的47%,使用的钢材、水泥分别占到总使用量的30%到25%。而且每年(设市城市)建设用地约为1.36平方公里。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全省建设系统在积极推动节能、节地、节水和节约原材料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建设领域资源浪费现象仍较为严重,如有些地方违反城乡规划,任意扩大建设用地规模,造成土地闲置和浪费;有些地方节水意识淡薄,供水管网年久失修,水资源浪费严重,污水再利用率低;有些地方节能建筑推行进展缓慢,不少建筑能耗较大,浪费惊人,全省以实心粘土砖和非节能建筑为主的状况尚未得到根本改变,毁田烧砖、浪费能源、污染环境的现象屡禁不止。因此开展建设节约型建设行业活动,是全省建设系统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省委省政府工作目标的具体体现,是全省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要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经济安全和国家安全高度,充分认识创建节约型建设行业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转变观念,转变城乡建设方式,从节约资源中求发展,从保护环境中求发展,从循环经济中求发展,促进城乡建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创建节约型建设行业的指导思想、工作思路和目标
创建节约型建设行业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指导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建设行业资源利用率为核心,以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为载体,以“节能、节地、节水、节约原材料”和强化环境保护为重点,提高建设系统资源节约技术和管理水平,解决资源节约与城乡建设中的突出矛盾,提高城乡建设质量和效益,促进建设行业结构调整,推动全省建设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体现这一指导思想,按照实行分类指导,区域统筹,整体推进,分阶段实施的工作思路,采取制定和强制执行建筑节约环保标准的手段,从立项、规划、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查到施工、监理、检测、竣工验收、产品核准及销售、维护使用等实行全过程监管。从2006年至2010年既“十一五”期末在四个方面取得突破,具体工作目标:
--建筑节能方面。城市和县城所在地建制镇规划区新建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全部达到节能50%的标准要求,并逐步实施居住建筑节能65%的标准;大中城市居民住宅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开始启动,政府机构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取得实质性进展,大城市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面积要占既有建筑面积的25%,中等城市要完成15%,小城市要完成10%。建设一批“绿色建筑示范工程。大力推广太阳能、风能、沼气等可再生能源,可再生能源应用面积占新建筑面积比例达20%以上,发展集中供热,集中供热率提高到70%。同时,大力推行农村节能住宅建设和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