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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同意金山区石化街道、石化街道海棠居委会分别为上海市社区建设模范街道、上海市社区建设模范居委会的批复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同意金山区石化街道、石化街道海棠居委会分别为上海市社区建设模范街道、上海市社区建设模范居委会的批复
(沪民基发〔2006〕54号)


金山区民政局:

  你局金民基[2006]17号文收悉。经验收,你局申报的石化街道达到上海市社区建设模范街道标准,石化街道海棠居委会达到上海市社区建设模范居委会标准,同意分别为上海市社区建设模范街道、上海市社区建设模范居委会。

  望你们进一步开展社区建设模范创建活动,积极推进社区建设实体化、社区管理网格化,不断提升金山区社区建设的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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