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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古田双口渡水电站工程二期蓄水验收鉴定书的通知

  (2)溢洪道3扇露顶式弧形工作门(12 m×12 m)、3台固定式卷扬机等闸门和启闭设备已经制造和安装完成,并经过调试,可以投入运行。
  (3)大坝内部监测仪器已按设计要求全部埋设,按规范要求进行观测,取得初始值和施工期数据;大坝施工期位移观测点已按设计图纸埋设,并利用施工控制网进行测量,取得初始值,已移交给管理运行单位进行观测。
  (4)进水口边坡319.0m高程以上衬砌支护工程已全部完成。
  (5)坝区建成二回路供电的电气系统(其中200KW柴油发电机作为备用电源),已安装调试完毕,可投入正常运行。
  (6)运行管理人员已按有关规范规定进行了培训,持证上岗。
  (三)工程蓄水安全鉴定、质量监督情况
  1.根据《水电建设安全鉴定规定》,福建古田双口渡水电有限公司委托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进行工程二期蓄水安全鉴定。2006年7月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提出工程二期蓄水安全鉴定报告,其主要结论是:根据古田双口渡水电站工程一、二期蓄水安全鉴定结论及建议,古田双口渡水电站工程等别、水工建筑物级别及洪水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规定,工程建设基本符合有关基本建设程序的要求;工程设计基本满足国家、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已完工程施工质量基本满足设计和有关规范的要求;工程形象面貌基本达到工程二期蓄水形象要求,工程可按正常蓄水位进行蓄水。
  2.福建古田双口渡水电有限公司于2003年8月向福建省水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申请对古田双口渡水电站工程质量监督。福建省水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根据申请对工程质量进行了监督管理,并已进行6次质量巡视。2006年6月福建省水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根据巡视结果提出古田双口渡水电站二期蓄水质量监督报告,其主要结论是:双口渡水电站工程建设符合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程序规定。福建古田双口渡水电有限公司对工程实行业主责任制、建设监理制、招标投标制。选定的设计、监理、施工、金结和机电设备制安单位资质均满足国家有关要求。电站工程建设各方建立了质量管理体系,体系运行基本正常,已完成的工程质量基本处于受控状态,质量基本满足设计要求。待完成上述蓄水前应完成的工作后,可以进行工程二期蓄水。
  (四)库区移民搬迁安置和清库工作情况
  古田双口渡水电站工程库区无移民,建筑物、构筑物的拆除清理、库区林木砍伐和迹地清理、卫生防疫等库底清理工作已完成,并于2005年6月16日通过古田县人民政府水电站库区移民开发局组织的验收,库底清理验收时的遗留问题已整改完毕,并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水电站库区移民开发局和古田县人民政府的确认(闽政移函〔2005〕44号和古政函〔2006〕12号),水库344.08m高程以下库区已具备蓄水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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