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导流洞封堵钢闸门已制作安装完毕,并进行了沉放调试,可投入使用;导流洞的下闸和封堵施工措施已经监理审批。
(2)大坝两岸挡水坝段已浇筑至268.7m高程,溢流坝闸墩已浇筑至268.9m高程,大坝基础处理及固结灌浆已完成,廊道内的帷幕灌浆已完成;大坝边坡支护工程已完成。
(3)大坝监测设施已按设计要求埋设,并已测得初始值,可满足初期运行要求。
(4)进水口土建工程已全部完成,拦污栅、进水口闸门及启闭机已安装就位并调试完毕。
(5)引水系统工程已全部完成,并进行了清理和缺陷处理,具备充水条件。
3、生产运行准备工作
生产准备工作已就绪,已制定初期蓄水、水库调度、运行、度汛计划,配备合格的操作运行人员和制订各项控制设备的操作规程,水情自动测报系统和永久报汛设施已按设计要求基本完成,均可以投入使用。生产、生活建筑设施已能满足下闸蓄水后初期运行的要求。
(三)工程蓄水安全鉴定、质量监督情况
1、福建棉花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中水珠江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对工程进行蓄水安全鉴定。工程蓄水安全鉴定报告的结论是:白沙水电站工程等别,水工建筑物级别及洪水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规定,工程建设符合有关基本建设程序的要求,工程设计满足有关规程规范要求,已完成的工程施工质量合格,具备下闸蓄水条件。在工程形象面貌达到下闸形象要求及完成相关配套工作后,可结合水文、气象条件选择适当时机下闸蓄水。
2、福建棉花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于2004年8月向电力工业电力设备及线路器材质量检验测试中心申请对白沙水电站工程实施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先后进行了多次质量巡视检查,工程蓄水验收质量监督报告的结论是:龙岩白沙水电站工程建设符合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程序规定。工程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建设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建设各参建方建立有质量管理体系,体系运行总体有效,工程安全鉴定单位已提交工程蓄水安全鉴定报告,挡水,泄洪等建筑物形象面貌已达到满足水库初期蓄水要求,已完工程质量处于受控状态,质量合格,可以下闸蓄水。
(四)库区移民搬迁安置和清库工作情况
水库蓄水淹没(影响)线以下应迁居民已全部安全搬迁至库外,移民生产、生活已得到相应安置,水库库底清理(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的拆除清理、库区林木砍伐和卫生防疫等)工作已完成,库底清理工作达到库底清理有关规定的技术要求,并于2006年10月19日通过了省库区移民局组织的验收,形成《龙岩白沙水电站工程水库库底清理验收鉴定书》。库底清理验收时的遗留问题已整改完毕,并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水电站库区移民开发局(闽政移函[2006]107号)和新罗区人民政府(龙新政综[2006]344号)的确认,库区已具备下闸蓄水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