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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意见

  (三)加强气象灾害预警应急服务。认真落实《山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建立各级政府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构建气象灾害预警应急系统。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调查和影响评估能力建设。加强对各种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核污染、化学污染、暴发流行病等重大突发性事件的现场气象保障服务工作。
  (四)积极开展交通、旅游气象服务。发展公路铁路等专业气象监测网和灾害预警系统。建立高速公路气象灾害监测网,按照间距20公里(或收费站点)布设气象观测仪,对能见度、路面温度、降水、结冰情况进行实时监测、上传,交通部门要配合气象部门做好高速公路气象基础设施建设。开展高速公路道路结冰、降雪、大雾和能见度预报,开展旅游景点气象预报,为运输、旅游和应急救援提供气象保障与实时服务。
  (五)加强城市和公共卫生气象服务。加强气象部门与城市管理、环保、卫生等部门的联系,建立有效的协作机制和信息传输渠道。积极开展城市积涝、高温、扬尘、雷电等灾害的研究,建立城市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服务系统,实现对城市易发气象灾害的实时监测和预警,为城市防灾减灾能力的提高提供气象保障服务。积极开展天气、气候和气候变化与疾病发生发展规律之间关系的研究,为预防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供气象服务。
  五、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
  按照建立统一协调的指挥和作业体系、建设性能优良的设备设施的要求,建立现代化的人工影响天气业务技术体系,最大限度地遏制冰雹灾害、开发利用空中云水资源。尽快建成覆盖全市的人工增雨防雹作业网络,完成作业点的规范化建设,按照每个乡镇1门高炮,每个区县1部火箭、市级3部火箭的标准,健全市级以新型火箭为主、县级高炮和新型火箭并用的多种作业手段相结合的立体作业系统,提高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完善监测系统,建设基于地面探测网、卫星遥感、雷达、大气垂直水汽含量探测仪、闪电定位仪等多种探测手段组成的立体监测系统,增强对空中云水分布信息和冰雹天气的综合探测能力,提高作业决策指挥水平和快速反应能力。加强作业队伍建设,提高作业人员素质和专业化水平。完善全市人工影响天气组织管理体系,健全由各级政府直接领导、有关部门参与保障、气象主管机构归口业务管理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组织管理体制和协调机制。各级管理机构要按照《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规定,进一步制订和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加强对作业装备采购、运输、储存和使用的管理,加强检查、监督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制,制订作业事故处理预案,形成安全有效的作业机制,确保作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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