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加快培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急需的农村实用型人才。认真贯彻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立足服务“三农”,立足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自主创新,不断壮大农村各项社会事业和农业产业发展的实用型人才和技能型人才队伍。积极培养农村科技示范户、示范村、致富带头人和各类新农村建设者,造就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鼓励引导城区各类高素质人才到农村创业、工作和发展,向农村转移辐射,支持专业技术人才领办、创办农业科技企业,逐步实现将农村服务经历纳入专业技术人员聘任中、高级职称的考核条件。
二、加大自主创新人才吸引工作力度,服务创新型城市建设
5、健全完善引进人才综合评价系统,大力引进自主创新人才。针对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重点发展产业,研究制定人才开发目录,引导人才流向,特别是鼓励自主创新人才以兼职服务等形式实现“柔性流动”,进一步促进人才资源结构的调整优化。把自主创新作为综合评价人才引进的重要指标,建立以“品德、知识、能力、业绩”为主要评价要素的引进人才综合评价系统。对在知识创新或技术创新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优先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对科学技术原始创新、集成创新的知识产权持有人、发明人或主要完成者,优先予以引进。
6、积极鼓励吸引留学人员为首都创新型城市建设服务。建立北京市留学人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我市鼓励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工作的政策体系,进一步明确吸引高层次留学人才的具体政策措施和相关工作程序,丰富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为国服务、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形式内容,多渠道、全方位吸引留学人才,加快国际化人才队伍建设步伐,鼓励留学人员特别是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为首都创新型城市建设服务。
7、改善优化吸引留学人员来京创业的政策、生活和工作环境。认真贯彻北京市鼓励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工作的相关政策,进一步畅通吸引留学人员来京创业的“绿色通道”。对于携带创新项目或创新技术回国创业工作的留学人员,采取来去自由的管理政策,并在职称确认、特聘岗位津贴领取、合法收入换汇携带或汇出国(境)外等方面提供便捷服务。继续组织开展“北京市留学人员创业奖”评审表彰活动,强化留学创业人才资金支持,重点资助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较高创新水平的项目。将项目资助与科技创新结合起来,鼓励留学人员开展高水平的课题研究和科技项目开发工作,发挥项目资助对于推动创新型城市建设的社会经济效益。
8、加大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力度,支持留学人员企业创业发展和开展自主创新。按照北京市促进留学人员创业园发展的意见,更好地为留学人员创办企业提供场地、资金、信息等服务和支持,努力将我市留学人员创业园建成吸引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开展科技项目自主创新的研发基地。积极扶持留学人员创业,重点培育具有自主创新能力与国际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企业。继续开展“北京留学人员创业园”评价、命名工作,不断完善首都留学人员创业服务体系,扶持留学人员创业园和留学人员创办企业发展,搭建高新技术项目研发与科技成果转化的对接平台,切实推进高层次海外留学人才的引进,鼓励自主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