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移动通信公司、淄博联通公司:负责火场所在区域移动通讯信号的有效覆盖。
淄博供电公司:为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提供所需的电力应急保障。
上述各部门应当根据各自的职责任务,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并报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3 预警、监测、信息报告和处理
3.1 火险预警级别
受温度、湿度、降水量、风力等气象因子和林内可燃物载量、树种类别、树龄等森林因子的影响,我市森林火险天气等级预报分为五级:Ⅰ级,不燃烧,没有危险;Ⅱ级,难燃烧,可能出现火情,不易出现危险;Ⅲ级,可燃烧,能发生林火,但能控制;Ⅳ级,易燃烧,发生火情蔓延快,容易成灾;Ⅴ级,极易燃烧,发生火灾不易控制,有可能引发狂燃急进大火。
3.2 火险预测预报
市气象部门在森林防火期负责制作全市24小时森林火险天气预报。遇到高火险天气(Ⅳ、Ⅴ级)时,市气象部门要向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通报,并与市广电总台(局)合作,在市电台、市电视台天气预报等栏目中向全市发布高火险天气警报。
3.3 林火监测
各森林防火部门利用远程林火视频监控系统、地面人工瞭望台及护林巡护人员等瞭望网,密切监视火情,及时向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综合调度组报告。
3.4 信息报告和处理
当出现下列火情之一时,区县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或市属林场应立即核准情况后上报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1)市级以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和国有林场发生的;
(2)威胁居民区、重点林区和重要设施的;
(3)可能导致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4)在市、区县接合部1公里内发生的,且可能蔓延到其他市、区县的;
(5)发生在连片面积50公顷以上的林地内,过火面积已超过10公顷,且火势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
(6)其他需要市里救援的。
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接报后,值班员立即向办公室主任报告,办公室主任立即到岗。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密切注视火情变化,当出现本预案1.5.1规定的6种情况之一时,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报告总指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并请示启动本预案。预案启动后,指挥部各工作部门立即开展工作,指挥部总指挥到达指挥位置。
4 火灾扑救
4.1 分级响应
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调整防火组织指挥机构的级别和相应的职责。随着灾情的不断加重,森林防火组织指挥机构的级别也相应提高。森林火灾的响应级别按由高到低分为二级。
4.1.1 Ⅰ级响应
当出现本预案1.5.1中6种情况之一时,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立即进入工作状态,经批准后启动市级应急预案,拟定扑火方案,调动扑火力量,下达扑火任务,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火场指挥组立即赶赴火场。
4.1.2 Ⅱ级响应
发生火情,当地政府或林场要立即组织扑救。一般情况下,在防护林连续面积不足10公顷的林地内发生的火情或者是火场容易控制、不可能造成较大损失的火情,可由乡镇政府或林场组织力量扑救。若火灾发生在防护林连续面积10公顷以上的林地内,且火场不容易控制,可能造成较大损失的或者发现火情2小时后火场还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的,区县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要组织指挥扑救火灾。
4.2 扑火指挥
4.2.1 指挥原则
扑救森林火灾工作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同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具体组织指挥,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各级领导靠前指挥到位。随着火情趋于严重,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级别随之提高,人员组成相应调整,但要坚持由上到下的逐级指挥体系,杜绝多头指挥现象的发生。
4.2.2 指挥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