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的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机制。要加强各级政府执法协调机制建设,形成一支精干高效的工作队伍,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建立数据统计和通报制度,加大案件督办力度。各级知识产权主管部门、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相互配合。公安、司法机关要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加强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各级发展改革、财政等有关部门要对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给予必要的支持。各级宣传教育部门要积极配合重点工作,组织新闻媒体开展广泛宣传和深度报道,并注重向国外介绍我国保护知识产权的工作和成效。
(四)要密切关注当前国际知识产权制度的变革与发展方向,把握国内外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发展的特点和规律,提出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
(五)要充实各级商标、文化、版权、专利、质监、公安等部门及司法机关的基层力量,做到执法能力与承担任务相适应。同时,大力推进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行为,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四、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
(一)严厉打击侵权盗版行为。坚决取缔盗版制品生产线,严厉查处通过邮政、航空、公路、铁路等渠道运输盗版制品的违法行为,清理售卖盗版光盘的不法摊点和游商小贩,打击盗版书刊、教材教辅以及网络侵权盗版等行为。继续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
1.在全省范围内建立版权保护信息互通、快速反应的工作机制,建立三级版权保护信息工作站和全省的版权保护监察员队伍。
2.通过春季反盗版集中治理行动加大对盗版光盘及计算机软件复制、销售行为的打击力度,使正版制品占据市场的主体。
3.通过专项治理行动检查和规范全省各印刷复制企业的经营行为,加强全省印刷复制企业的行业自律,减少在印刷、复制环节侵权盗版的行为。
4.通过秋季统一治理行动在全省范围内重点打击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复制、发行盗版教材、教辅行为,将盗版教材、教辅彻底赶出学校,净化校园。
5.建立健全全省互联网侵权行为的行政保护机制,通过查办大案、典型案件有效地打击互联网环境下的侵权盗版行为。
(二)打击商品交易市场的商标侵权行为。重点整治侵权行为突出的商品交易市场,严格市场主办者的管理责任,强化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管责任,对长期销售假冒侵权商品且整治不力的商品交易市场,责令限期整改,侵权情节严重的坚决依法取缔。重点打击制假贩假窝点和侵权商品生产线,摧毁一批跨国(境)、跨地区的犯罪网络,严惩一批犯罪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