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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农业对外开放的意见

  (一)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型产业体系。在坚持粮食生产“三条底线”的同时,更加积极有效地利用国际市场,适度进口国外资源密集型农产品,着力促进我省具有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围绕蔬菜、水果、油料、海洋水产品、畜禽、条柳编、茶叶等优势产品,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形成我省具有深厚产业基础和较强竞争力的支柱出口产业。积极发展特色农产品、有机农产品和原产地标记注册农产品,努力形成新的出口增长点。积极承接海外制造业转移,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贸易,带动我省出口农产品提升档次。积极发展以出口企业为对象的农业技术、信息、物流、认证和咨询服务业,促进我省外向型农业产业集群的发展壮大。
  (二)建立以科技为支撑的出口农产品质量保障体系。根据国际健康消费理念和标准操作规范,依靠农业科技进步,组织农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加快研制、推广出口农产品良好农业操作规范(GAP),推动我省农业生产方式与国际接轨。进一步促进农作物品种更新换代,积极开发生物农药、生物疫苗、控释肥料、生物降解膜等新技术、新产品,加强对出口农产品生产投入品合理使用的监测和管理。加快农产品加工技术改造和升级,提高出口产品附加值。加强农产品质量检测及控制技术的立项、更新和储备,强化农业质检机构检测手段,提高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水平。
  (三)培育出口农产品自主品牌体系。加快实施农产品名牌战略,优先支持农产品出口品牌建设,推动农产品出口由贴牌出口为主向自主品牌出口为主转变。要按照市场、效益、自主、生态的原则,把产业集中度高、产品质量稳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农产品和绿色、有机农产品作为培育品牌的重点,在生产、加工、流通、展介以及品牌注册和评定等环节上予以重点扶持。切实抓好大型出口龙头企业品牌创建,支持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开展国外商标注册和产品质量认证。完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标志管理制度,强化我省安全优质农产品的品牌价值。积极推动地方特色农产品申请原产地标记注册,尽快形成一批地区品牌。加强对农产品品牌的宣传和保护,提升品牌在国际市场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四)健全出口农产品产业化经营体系。适应国际市场竞争规律,以国际化经营引领产业化发展,壮大出口龙头企业群体,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进一步提升我省农业产业化水平。优先推荐出口龙头企业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推进项目、农产品精深加工项目和技改贴息项目,推动企业开展技术创新。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结合点,以发展农产品出口基地为着力点,创新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方式。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引导其在建设出口基地、组织执行出口合同、指导农民进行标准化生产等方面更好地发挥作用。加快出口农产品行业组织建设,推动出口企业在自愿基础上组建行业协会,实行行业自律、自主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规范出口秩序,积极应对贸易纠纷。
  (五)构建多元化出口市场体系。加大国际市场开拓力度,调整优化农产品出口市场结构,促进农产品出口。要在稳定日本和韩国市场的同时,进一步扩大美国、欧盟和东盟市场,加快发展中东、俄罗斯、拉美、非洲和大洋洲等新兴市场。外经贸、农业等部门要加强对农产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指导,组织协调中小企业参加国际展会、开展新市场开拓和新产品推介活动。积极整合省内展会资源,加强与国际顶尖会展商的合作,提升我省农产品展会的档次和知名度。强化政府外贸信息公共服务职能,有效整合信息资源,加快公共信息产品开发。建立完善农产品出口贸易预警预报机制,及时指导企业改进贸易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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