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我区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我区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6]125号)


各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区直各委、办、厅、局: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我区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六年九月十八日

  关于加快我区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意见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二00六年八月七日)

  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我区高速公路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到2005年末,全区高速公路里程达到1411公里。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到2010年我区高速公路将突破3000公里,未来五至十年是我区高速公路发展的关键时期。
  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投资规模大,前期工作周期长、程序复杂、涉及部门多。为顺利实现“十一五”规划的建设目标,我委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会同自治区相关部门就简化政府工作程序、加快高速公路项目前期工作进行了研究,形成如下意见:
  一、高速公路项目前期工作的总体安排
  为实现“十一五”高速公路发展目标, 2006年计划开工高速公路357公里(兴安至桂林55公里,筋竹至岑溪40公里,阳朔至鹿寨85公里,隆林至百色177公里);2007年计划开工490公里(六寨至河池119公里,河池至宜州61公里,玉林至铁山港168公里,钦州至崇左142公里);“十一五”后三年计划开工626公里(岑溪至水汶32公里,三江至桂林150公里,百色至龙邦120公里,平南至贵港129公里,梧州至平南79公里,六景至钦州港116公里)。
  “十二五”初期初步计划开工高速公路 375公里(桂平至来宾85公里,来宾至马山110公里,马山至平果85公里,河池至都安 95公里)。
  上述高速公路项目的前期工作进度:力争2006年10月份前完成2006年新开工项目前期工作;2006年12月底前完成2007年新开工项目前期工作;2007年12月底前完成“十一五”后三年新开工项目前期工作; 2008年12月底前完成“十二五”初期新开工项目前期工作。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