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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迎接国家两基评估验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迎接国家两基评估验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6]124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区直各委、办、厅、局:
  为全面加强我区迎接国家“两基”评估验收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管理,确保 2007年通过国家的“两基”攻坚评估验收,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自治区迎接“两基”评估验收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相关职能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及主要职责
  组 长:陆 兵 自治区主席
  副组长:郭声琨 自治区常务副主席
      吴 恒 自治区副主席
  成 员:宋晓天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余益中 自治区教育厅厅长
      章远新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沈德海 自治区编办副主任
      席鸿康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韦刚强 自治区人事厅副厅长
      周 卫 自治区建设厅副厅长
      陆 斌 自治区审计厅副厅长
      廖 坚 自治区监察厅副厅长
      车芳仁 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
      潘 晔 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
      郭连科 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
      黄德举 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副主任
      王爱思 自治区西部开发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全区迎接国家“两基”评估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研究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提出解决重大问题的意见和建议;监督、检查迎接评估验收工作的推进情况。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及主要职责
  主    任 宋晓天(兼)
  常务副主任 余益中(兼)
  副 主 任 郭连科(兼)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教育厅,工作人员由自治区教育厅有关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全区“普九”攻坚冲刺及迎接国家验收各项准备工作的组织、协调,审核有关工作材料以及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三、相关职能小组成员及主要职责
  (一)经费督查组。
  组 长:席鸿康(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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