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科学院、广西社科院、广西农科院,自治区气象局、总工会、妇联、团区委。
(六)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
总牵头部门:自治区科技厅、科协。
责任单位:自治区教育厅、农业厅、文化厅、卫生厅、计生委、广电局、新闻出版局、农垦局,广西科学
院、广西农科院,自治区地震局、气象局、妇联。
(七)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
总牵头部门: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自治区教育厅、科技厅、农业厅、广电局、新闻出版局,广西科学院、广西社科院、广西农科
院,总工会、妇联、团区委、科协。
(八)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总牵头部门:自治区科协。
责任单位: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科技厅、教育厅、建设厅、农业厅、文化厅、农垦局
,广西科学院、广西农科院,自治区地震局、总工会、妇联、团区委。
(九)政策法规、队伍建设与监测评估。
总牵头部门:自治区科技厅。
责任单位: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宣传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人事厅、劳动保障厅、农
业厅、广电局、统计局、新闻出版局,广西科学院、广西社科院,自治区总工会、妇联、团区委、科协。
四、工作要求
《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工作量大,难度高。实施的关键在政府推动,
核心在全民参与。
(一)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坚持以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带动全民科学素质的整体提高;抓住科学教育
这个关键环节,加强校内外资源整合力度;充分发挥大众传媒作用;加强科普资源建设与共享,努力形成社会
化大科普格局。针对提高公民科学素质的共性问题,每年确定一个工作主题开展工作。
(二)加强领导,密切协作。自治区人民政府负责领导《科学素质纲要》的实施工作。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范围积极开展工作。牵头部门按照本方案提出的主要任务和职责分工,
会同责任单位研究制定可操作的具体工作方案。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以外的有关部门,也要结合本部门实际,积极参与实施工作。
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协调与合作,服务大局,密切配合,统一部署,协调行动。
市、县人民政府要制定实施工作计划,将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展总体规划之中。
(三)加大投入,健全队伍。结合《科学素质纲要》实施细则,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建立专职和兼职相结
合的工作队伍。
(四)广泛动员,全民参与。广泛开展宣传和社会动员,每年围绕主题系统设计全民参与的科普活动。由
领导小组办公室拟订工作方案,多种方式动员全民参与。
(五)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加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间的沟通与联系。建立厅际联络员制度、情况通报制
度等工作制度,及时反馈和沟通实施工作进展情况。各成员单位间既分工明确,又协同配合,形成整体合力。
搭建社会化工作平台,加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与社会各方面的协调,充分整合、利用现有各类资源。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的实施工作,与自治区整体实施工作保持一致,形成上下联通
、左右协同的工作格局。
(六)监督检查,推动落实。加强督促检查和监测评估,建立动态协调机制。领导小组负责对各部门和市
、县人民政府的实施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市、县人民政府对本地区实施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监督
检查情况及时报告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根据各地各部门的实际,研究并提出年度工作要点建议。
(七)表彰先进,生在激励。建立激励机制,对在实施《科学素质纲要》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地区、部门和
单位进行表彰。
五、工作进度
“十一五”期间,实施《科学素质纲要》工作大体上分为三个阶段。安排如下:
2006年:
--组织落实,建立工作制度;
--明确职责任务,制定年度工作要点,确定年度工作主题,系统设计全民参与的科普活动并组织实施;
--推动和指导各地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2007年―2009年:
--推进主要行动和基础工程,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提出并落实相关措施;
--落实政策、投入、队伍等相关保障条件;
--探索、研究加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工作模式和机制,总结经验教训,指导各地各部门推进实施工作;
--开展中期评估。
2010年:
--继续推进实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