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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西科学院、广西社科院、广西农科院,自治区气象局、总工会、妇联、团区委。

  (六)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

  总牵头部门:自治区科技厅、科协。

  责任单位:自治区教育厅、农业厅、文化厅、卫生厅、计生委、广电局、新闻出版局、农垦局,广西科学

院、广西农科院,自治区地震局、气象局、妇联。

  (七)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

  总牵头部门: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自治区教育厅、科技厅、农业厅、广电局、新闻出版局,广西科学院、广西社科院、广西农科

院,总工会、妇联、团区委、科协。

  (八)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总牵头部门:自治区科协。

  责任单位: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科技厅、教育厅、建设厅、农业厅、文化厅、农垦局

,广西科学院、广西农科院,自治区地震局、总工会、妇联、团区委。

  (九)政策法规、队伍建设与监测评估。

  总牵头部门:自治区科技厅。

  责任单位: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宣传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人事厅、劳动保障厅、农

业厅、广电局、统计局、新闻出版局,广西科学院、广西社科院,自治区总工会、妇联、团区委、科协。

  四、工作要求

  《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工作量大,难度高。实施的关键在政府推动,

核心在全民参与。

  (一)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坚持以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带动全民科学素质的整体提高;抓住科学教育

这个关键环节,加强校内外资源整合力度;充分发挥大众传媒作用;加强科普资源建设与共享,努力形成社会

化大科普格局。针对提高公民科学素质的共性问题,每年确定一个工作主题开展工作。

  (二)加强领导,密切协作。自治区人民政府负责领导《科学素质纲要》的实施工作。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范围积极开展工作。牵头部门按照本方案提出的主要任务和职责分工,

会同责任单位研究制定可操作的具体工作方案。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以外的有关部门,也要结合本部门实际,积极参与实施工作。

  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协调与合作,服务大局,密切配合,统一部署,协调行动。

  市、县人民政府要制定实施工作计划,将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展总体规划之中。

  (三)加大投入,健全队伍。结合《科学素质纲要》实施细则,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建立专职和兼职相结

合的工作队伍。

  (四)广泛动员,全民参与。广泛开展宣传和社会动员,每年围绕主题系统设计全民参与的科普活动。由

领导小组办公室拟订工作方案,多种方式动员全民参与。

  (五)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加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间的沟通与联系。建立厅际联络员制度、情况通报制

度等工作制度,及时反馈和沟通实施工作进展情况。各成员单位间既分工明确,又协同配合,形成整体合力。

  搭建社会化工作平台,加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与社会各方面的协调,充分整合、利用现有各类资源。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的实施工作,与自治区整体实施工作保持一致,形成上下联通

、左右协同的工作格局。

  (六)监督检查,推动落实。加强督促检查和监测评估,建立动态协调机制。领导小组负责对各部门和市

、县人民政府的实施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市、县人民政府对本地区实施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监督

检查情况及时报告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根据各地各部门的实际,研究并提出年度工作要点建议。

  (七)表彰先进,生在激励。建立激励机制,对在实施《科学素质纲要》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地区、部门和

单位进行表彰。

  五、工作进度

  “十一五”期间,实施《科学素质纲要》工作大体上分为三个阶段。安排如下:

  2006年:

  --组织落实,建立工作制度;

  --明确职责任务,制定年度工作要点,确定年度工作主题,系统设计全民参与的科普活动并组织实施;

  --推动和指导各地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2007年―2009年:

  --推进主要行动和基础工程,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提出并落实相关措施;

  --落实政策、投入、队伍等相关保障条件;

  --探索、研究加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工作模式和机制,总结经验教训,指导各地各部门推进实施工作;

  --开展中期评估。

  2010年:

  --继续推进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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